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

ID:42327877

大小:24.84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9-12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_第1页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_第2页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_第3页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_第4页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_第5页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_第6页
资源描述:

《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可诉请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为24%[10个判例实证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原创 2017-03-22 唐青林李舒杨巍 民商事裁判规则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单位: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转载须在文首醒目注明作者和来源(侵权必究)延伸阅读:?最高法院:挂靠方伪造公章对外签订合同,被挂靠方应承担责任?最高法院: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区别界限|法律责任不同?最高法院:印章鉴定真实、合同未必真实有效?最高法院: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江湖骗子太多,冒充中央老干部局长骗数亿)?离婚

2、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可反悔吗?子女可否要求过户??最高法院:被组织冲击拉闸停电而签订合同,不构成胁迫、无法主张撤销合同阅读提示根据10个判例实证研究,结合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本书作者整理出法院针对民间借贷约定利率的不同情形分三种情况进行保护: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36%的,出借人不得向法院请求支付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但借款人已支付的,借款人不得请求返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

3、息。裁判要旨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案情简介一、2014年1月,甲方国程公司、洪军公司和城建公司与乙方鑫潮融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6000万元,三个甲方主体各出借20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7月21日止,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按月付息,年利率为22%。 二、合同签订后,国程公司、洪军公司和城建公司已全部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出借6000万元的义务。鑫潮融和公司已分别支付国程公司、洪军公司和城建公司2014年1月27日至

4、2014年5月28日四个月的借款利息1454437.44元,共计4363312.32元。 三、国程公司、洪军公司、城建公司向云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鑫潮融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并从2014年4月28日起按合同约定年利率22%支付借款利息至还款之日止,截止2015年11月28日,被告拖欠借款利息2090万元。以上本息总计金额8090万元。 四、云南省高院判决判决鑫潮融和公司分别向国程公司、洪军公司、城建公司各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5月28日起按年利率2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败诉原因根据最高人民

5、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22%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故法院判决鑫潮融和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借期内的利息,鑫潮融和公司因此败诉。败诉教训、经验总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民间借贷约定利率不要超过年利率24%,否则法院不予支持。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6、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下为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就该问题的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7、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三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且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

8、面履行各自义务。三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出借6000万元款项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