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

ID:16377473

大小:57.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09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_第1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_第2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_第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_第4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会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三)章武生:潘峻青庭长助理对民间借贷的证明标准和举证责任做了深入地分析,对于我们也是开阔眼界的。我们一般认为民间借贷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间借贷实际上是没有那么多正规的借条的,很多人的权利得不到救济,刚才潘法官已经做了很深入地分析了。下面进入自由发言环节。徐澜波:我来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借款基础事实的问题。借款债权债务的基础事实原告是否需要证明?基础事实是债务形成的基础,对债务是否形成不是主要的依据,有,也可以,判断不出的话,也无关紧要。债的基础是其基础性和合理性的证明,债的背后是什么无须在此陈述,欠款是否

2、正当无须原告举证,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否认正当性应有被告举证。被告举证不出,法院无须主动审查,当然你在审查当中发现了有不合法的,是另外一回事了。它主要的理由是债务形成的基础关系和债的本身效力是不发生要件性的因素。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签名的问题。被告否认签名的,原告要求还债,债权凭证形式上应当是完全合格的,如果被告否认系其签名的,不是对事实的抗辩,而是对证据有瑕疵的抗辩,是对证据形式上的反驳,这种情况下,无须举证。原告还要进一步举证,鉴定的话,鉴定费应当是随着举证责任归谁来预交的,不愿预交的就是举证不能了,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原告起诉有借条,原告已完成举证义务,被

3、告否认签名的,是对事实的抗辩,但被告的举证义务不是鉴定,是当着法官的面多签几个名字。鉴名效力由法官区认定,法官认为不一样的,被告已经完成了举证义务,举证责任再转移至原告,原告再去申请鉴定并预交鉴定费。鉴定结论无法判定的,视为原告举证不能。另外,从社会效果来讲,原告作为债权人,预交鉴定费也比较合理。傅鼎生:我来说几点,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举证责任仅限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光有这个是不够的。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举证责任的归责是不同的。实体法学者也应当研究举证责任。台湾学者写实体法的民法文章,不管写什么合同,在篇末并不是从程序法来讲举证责任的。实体

4、法和程序法是有交叉的,举证责任并不仅仅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这些规则。第二个问题我列举两个规则:一、事实不清是谁造成的,如果是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钱已经从此方卡中转账给对方了,现在能不能要回来?一种观点认为可以要回来,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钱已经到了对方手中,若对方举证并无法律上的依据,就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其实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按照这样的话,请求权的基础就是一种法律关系,要回钱款是基于什么法律关系要回?必须有证据证明这个请求权基础存在。如果证明不了请求权的基础,就以不当得利起诉,被告不能举证的,就按不当得利来判,是不对的。我们判定民事主体是

5、决定自己事物的最佳判定者,既然我们把他当成决定自己事物的最佳判断者,实际不是如此,我们也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立制度。他把钱给对方了,是经过审慎考虑的,如果不知为什么钱到了对方手中,你应该证明为什么把钱给对方,而非由对方来证明。事实不明的问题是你造成的,你要反应这个问题。第二个,我要说明,证据控制在谁手上,谁应当完成证明责任。刚才讲到,我有一张借据,写着“徐澜波”的名字,是由我来证明签章是我签的,还是由徐澜波证明签章是徐澜波的。我根据证据在我手上,我就有义务完成证明签字是徐澜波签的。证据在我手上,我可以涂消、涂改、制造证据,而徐澜波则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如果徐

6、澜波证明不了怎么办,那就是徐澜波的。现在徐澜波证明不了的情况很多,现有科技解决不了,比如私章,盖了徐澜波的章让徐澜波来证明不是他盖的,怎么来证明呢?所以证据在谁手上,谁就有举证义务,且要举证到合理的证明力。第三个,今天讨论涉及到货币。要针对货币的特点分析。货币的特点理解有两种,我倾向于货币随着交付就移转所有权,不存在按照特定物来判断原物返还权。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些。谢谢!沈伟东:小额民间借贷,既然把焦点集中在只有一个借款协议的真伪、签名上,说明肯定是没有证人证明的,没有抵押保证的,说明出借人承担了信用风险,在没有第三人做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把信用风险和债务人违约的

7、风险叠加在自己身上,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已经知道了这种风险,从常识判断有这个心理准备,所以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继续完成。我国传统有族长等作中间人证明邻里之间民间借贷的存在。现在涉及高利贷等营业性借贷引起双方争议。从原告选择了同时承担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方式来说,应该继续承担举证责任,完成举证责任。席建林:我认为,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考验法官的能力。查明事实难在不规范。现实生活的不规范性决定了查明事实难。且中国的语言的模糊性决定了查明事实难。比如,原告要求返还18000元,“还欠18000”,读“huan”还是读“hai”?后来根据合同的文义解释规则和交易习惯,就是债

8、权人出据个债务人的凭证及债务人出据给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