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审计控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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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控制管理规定一、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和监督,维护财务法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木控制办法。二、依据国家规定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在系统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公司及下属各部门,依照木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三、部审计在公司董事长的肓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对下属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2、五、内部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六、公司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育•接受董事长的领导,日常具体业务由总经理负责。七、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要熟悉木系统的行业特点,牛产技术和企业管理工作。八、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九、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事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依规执行

3、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审计职责和权限十、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经营方针,目标和生产建设、经营、财务等计划的制定、执行及效益。(二)主要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的合法、效益。(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四)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六)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七)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八)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九)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十一、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

4、工作原则;(-)以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为目的;(三)以一审、二帮、三促为主要工作方法。十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主要审计职权是:(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各部门经理,财务主管调离吋要离任审计。(二)参加与审计工作的有关会议;(三)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吋的制止决定;对审计查岀违反财经法纪和损失浪费的问题,按第五条规定处理。(五)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十三、在公司范围内,

5、推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基本建设预、决算审计制度,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建立所属单位会计信息,审计资料数据库。十四、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当按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及吋报送有关的计划、预算、决算、报表,文件和资料等。审计程序十五、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是(-)根据上级部署,领导安排和木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木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实施。(二)实施审计时,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报送

6、木部门领导人。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十六、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档案,按规定管理。责任处罚十七、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诬告陷害他人的,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追究有关责任的建议。十八、审计人员违反木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100-500元罚款,性质严重予以辞退:(一)泄露有关审计工作机密的;(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三)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十九、

7、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作如下处理、处罚:(-)对违纪违规(或浪费造成损失)的款额,无论数额大小,都应当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1.没收非法所得;2.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3.追回被侵占、挪用的资金;4.转有关帐目。(二)对有关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的单位,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不低于因违规浪费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的20%最高不超过损失金额的五倍。3.对有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行政领导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1)行政处分:

8、向责任人所在部门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2)罚款:最高不超过相当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3)以上没收罚款统一上交股份公司财务部,罚款不抵顶承包上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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