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I条款2·友邦附加康安一生终身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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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友邦附加康安一生终身医疗保险友邦[2009]第0244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备案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友邦附加康安一生终身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友邦康安一生两全保险》(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第二条保险责任主合同的生存现金与本条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以一千倍的基本保险金额为

2、最高限额。对于任何于被保险人身故后提出的保险金申请,本公司将先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处理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申请,再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处理身故保险金申请。一、住院给付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释义一)或遭受意外事故(释义二)而入住医院(释义三)治疗,本公司给付住院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住院给付金=基本保险金额×住院日数(释义四)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前,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住院日数最高以十五日为限。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后,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

3、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住院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且同一住院原因(释义五),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二、重病监护给付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释义六)治疗,则本公司除给付住院给付金外,还将给付重病监护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重病监护给付金=基本保险金额×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释义七)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前,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最高以十五日为限。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后,每个保险单年度内

4、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且同一住院原因,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三、出院康复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于其出院后,本公司给付出院康复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出院康复保险金=本次住院给付的住院给付金×50%四、健康增值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并申请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时,若无住院理赔期间(释义八)满三年,则本公司给付健康增值保险金予被

5、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健康增值保险金=本次住院给付的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25%若被保险人因同一住院原因多次住院,本公司将视为一次住院并给付健康增值金。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

6、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任何恐怖分子行为(释义九);(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11)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释义十)、滑水、滑

7、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释义十一)或探险活动(释义十二);(13)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释义十三)表演;(14)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15)中暑、屈光不正、精神疾病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释义十四)影响;(16)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17)美容和外科整形或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18)非因意外事故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

8、修复或牙齿整形;(19)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非手术或药物治疗;(20)扁桃腺、腺状肿、疝气、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但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持续有效达一百二十日以后接受此四类疾病的治疗或外科手术者不在此限。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并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第五条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即时终止:(1)投保人于犹豫期内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附加合同或于犹豫期后向本公司申请解除合同;(2)主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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