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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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7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乌鲁木齐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妥善解决本市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遵循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

2、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工作。  村民(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市财政、统计、发改、劳动和社会保障、农牧、卫生、审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第四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其中,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米东区全部自行承担,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按照市、区

3、两级5:5的比例承担。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市、区(县)财政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本市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为每人每年960元(每人每月80元),对年人均收入不足960元的农村居民进行差额补助。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统计、发改等部门制定和适时调整,报市

4、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二章保障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前款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四)与父母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

5、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农副业生产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全年所获得的纯收入的总和,包括以下内容:  (一)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家庭经营收入;  (二)家庭成员就业及外出务工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退休金和其他各种劳动收入等;  (三)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利息;  (四)参加各类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五)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六)继承的遗产、遗赠;(七)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所获得的收入;(八)村(组)集体经济分配的收入;(九)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第九条以下内容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享

6、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及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  (三)社会各界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捐助款物;  (四)各级政府给予的临时性生活补贴;  (五)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政府给予的临时性救灾款物;  (六)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  第十条家庭年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家庭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总和及家庭人口确定。  计算公式为: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家庭上年纯收入/家庭人口数。  (一)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

7、因特殊原因(如妇女哺乳期、照顾重病亲属等)而确系无法劳动或就业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二)长期在外务工的家庭成员,如提供不出相关的收入证明,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三)已婚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因离婚、丧偶、无住房等原因而与父母同住的,其收入按分户原则与父母分开计算;  (四)原系本市农业户口,现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及超过16周岁的在校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口。  第十一条赡养费、扶养或者抚养费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双方关系的家庭成员,其相互之间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应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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