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

ID:39991832

大小:42.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7-16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_第1页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_第2页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_第3页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_第4页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效廉二○○七年十一月二日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1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

2、项目。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建设资金;  (二)纳入市本级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  (四)国债资金;  (五)国内金融机构政府信用贷款;  (六)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

3、目。  第三条 本市市级管理权限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及本市管理权限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管理权限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市、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投资项目(使用非政府性资金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和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市、区、县(市)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使用非政府性资

4、金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水利、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相关工作。  本办法第三、四章所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部门,是指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工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  第五条 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互通信息,根据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本部门的项目办理情况予以告知。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5、,均有权向有关机关举报。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者保密。第二章 项目审批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市级管理权限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第八条11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管理权限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或者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一)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公益类项目、300万元及以上的非公益类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二)采用直接投资或者资本金注入方式,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公益类项目

6、、300万元以下的非公益类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  (三)采用投资补助或者贷款贴息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九条 需要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通过主管机关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请示文件。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请示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条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通过主管机关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和

7、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文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的建设项目用地除外;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依据评估论证意

8、见,自论证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11 需要审批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通过主管机关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发展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