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食品标准与法规-云南农大 54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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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节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实施一、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与标志(一)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从2002、2003、2005、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分四批对米、面、食用油等35大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1、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而具备规定条件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因此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行政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内容有3项:(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制度。(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

2、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2、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的生产,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三条规定:“可能危机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

3、须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证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3)《中华人民共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植物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4)《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七条规定:“所有生产、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2)不合格的原料、零部件

4、不准投料、组装;(3)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和试行开业审查,加强监督管理。凡不具备生产条件、不能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4、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原则(1)坚持事先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2)实

5、行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3)实行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省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局、县局承担具体工作的组织管理原则。(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2】282号)文件规定1、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管理、领导全国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制定并公布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制定《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及使用办法,统一印制《食品生产许可证》;(3)负责受理并审

6、查有特殊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4)审核批准并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5)负责统一制定审查人员,检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6)负责制定承担食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取得资格的程序及管理规定,并审定省级以上(含省级)承担食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7)统一公告承担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和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有关信息;(8)负责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对无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的查处,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

7、有关投诉,处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争议事宜;(9)统一编制管理软件,建立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信息管理系统。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1)组织开展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等的宣传贯彻工作;(2)审定本辖区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市(地)级、县级检验机构,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3)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食品检验人员培训工作;(4)组织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组织审查企业生产必备条件;5)负责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结论的审核、汇总,统一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6)组织实施对获得《食品生产许

8、可证》企业的年度审查;(7)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受理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投诉,处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争议事宜。3.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1)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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