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

ID:39849037

大小:207.61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9-07-13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_第1页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_第2页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_第3页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_第4页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刘胜飞《经济法第11周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一、合同的订立方式二、要约三、承诺四、合同的形式五、合同的内容六、合同的成立七、缔约过失责任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五、合同的内容(一)合同条款本条所列8大条款具有提示作用,属建议性规范,意在提醒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将条款订得周详些,以免滋生纠纷;本条款不具有强制作用,不是

2、强制性规范,违反这一条,并不当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在8大条款中,除了当事人和标的这两个条款外,其他条款不是所有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除必备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可以在合同成立后补充、补正。→五、合同的内容(二)合同条款的补充和补正:除了当事人和标的这两个必备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可以在合同成立后补充、补正:1.当事人补充协议确定;2.依合同有关条款确定;3.依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

3、定。五、合同的内容甲为一建筑工程公司,乙为一专事挖河沙的公司。6月1日甲、乙签订一买卖河沙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买乙河沙100车;每车河沙价150元。在履行时甲主张合同中的“车”为东风大卡车的车皮,乙则主张应为本公司的农用四轮车的车皮。双方遂生纠纷,甲诉至法院。情景一:独任法官丙认为:既然双方关于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现又存在争议,而数量条款又为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故应认定合同无效。情景二:双方官司一直打到二审,二审主审法官丁认为,既然双方关于“车”的规定不明,应由双方补充协议解决。在丁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补充协议,确认该车为农用四轮车。

4、甲为一建筑工程公司,乙为一专事挖河沙的公司。6月1日甲、乙签订一买卖河沙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买乙河沙100车;每车河沙价150元。在履行时甲主张合同中的“车”为东风大卡车的车皮,乙则主张应为本公司的农用四轮车的车皮。双方遂生纠纷,甲诉至法院。情景三:在丁调解下,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但丁发现买卖合同中另有一条款写明:由乙公司负责用自己的车队将河沙运至甲公司。经查证:乙公司拥有的车队全部由农用四轮车组成。于是丁在判决中确认:“每车河沙价150元”的“车”为农用四轮车。情景四:丁未发现买卖合同中另有条款,但在法庭进行的调查取证工作

5、中发现,甲、乙公司所在的汉江江边有许多挖河沙的公司、个人,也有许多客户买沙。依甲、乙订立合同时的行情,一个农用四轮车车皮的河沙价在140~160元之间,而一个东风大卡车车皮的河沙价在280—300元之间。于是丁在判决中确认:甲、乙合同中的“车”应为农用四轮车。(二)合同条款的补充和补正:合同法第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6、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五、合同的内容甲为一建筑工程公司,乙为一专事挖河沙的公司。6月1日甲、乙签订一买卖河沙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买乙河沙

7、100车;每车河沙价150元。假设一:双方关于在何地履行发生了争议。问:乙交付河沙的义务应在何地履行?甲付乙价款的义务应在何地履行?答:履行地都是乙地,可以主张履行费假设二:乙举证自己为交付河沙而发生履行费用100元。问:乙可否向甲请求支付100元履行费?答:甲之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该给乙合理的还款期限甲、乙为好友,甲、乙协议甲借给乙10万元钱作为乙买房款的一部分。6月1日,甲将10万元交给乙,乙当天付了房款。次日,甲即要求乙返还。问:甲之请求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答:甲之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该给乙合理的还款期限(三)格式合同《国内

8、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使用须知》:“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填写本单前,务请阅读背面使用须知!您的签名意味着您理解并接受使用须知内容。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