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辜制度特性的分析及现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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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言历史是一个连绵不断、前后相继的进程。我们不能选择过去,但可以创造未来。而创造未来又必须,也只能以过去为基础。因此,对历史的批判和继承,是一条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及其思想皆源远流长、典籍浩瀚、内容繁富。运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传统,包括中国刑法史中所蕴涵的法律传统给予正确的历史评价,做到以史为鉴、古为今用,仍然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尤以刑法最为发达。在中国古代刑法中,有许多独特的原则和制度,蕴涵着丰富的东方哲学的

2、精义和思辩,保辜制度就是其中一棵璀璨的奇葩。本文通过考析古代保辜制度唤起人们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价值的重新审视和尊重。我们反对过分热衷、盲目崇拜迷信西方法律文化,我们要努力发掘和弘扬包括法律文化在内的祖国的优秀文化遗产。1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一章古代保辜制度之历史溯源任何一个制度都要经历产生、发展、成熟、消亡的历史过程,保辜制度也毫不例外。要想继承保辜制度的精髓,在现代社会中发挥保辜制度的优点,让保辜制度为现代社会服务,首先必须系统的了解保辜制度。按照保辜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了解保辜制度的自然发展过

3、程,还原一个真实的保辜制度,这是进一步分析保辜制度现代启示的基础。第一节保辜制度的一般原理像历史上的其他刑事法律制度一样,保辜制度包含纷繁复杂的内容。了解保辜制度的切入点很多,从历史上各种著作对保辜制度的论述入手了解这种制度的一般原理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一保辜制度的概念释义了解保辜制度首先应从其定义入手,即何谓“保辜”?对此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古代著作中窥探之。《说文》载:“保,养也。辜,罪也,义从辛,古声”,段注:“辜,非常之罪,引申之凡有罪者皆为辜。”《说文》按照其固有的字典式的思维方式,从“保”和

4、“辜”的字义入手解释保辜,而对保辜制度的内容没有提及。《吏学指南》曰:“保是保其罪也。”《吏学指南》对保辜的解释相较《说文》的解释则更进一步,它强调通过保辜可以减轻加害人的罪责。《唐律疏议》卷21《斗讼》“保辜”专条规定:“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者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刀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支体及破骨者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其注文曰:“殴,伤不相须。馀条殴伤及杀伤,各准此。”可以说《唐律疏议》“保辜”条对保辜的解释是最为详尽系统的,这与

5、唐代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地位也是相称的。唐律指明了保辜制度的精义,即受害人在辜限内死亡的,加害人以杀人论;受害人在辜限外死亡或虽在辜限内却因已受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死亡的,2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加害人以伤人罪论。另外,唐代保辜制度根据殴人者使用的器具不同,对保辜期限做了不同的规定。以殴人器具的危险性为标准,保辜期限分为十日、二十日、三十日。此外还以造成损害的结果为标准规定了一种保辜期限,造成受害人严重身体伤害即“折跌支体”及“破骨”的,保辜期限一律为五十日。《清律辑注》关于保辜制度的解释曰:“保,养也

6、;辜,罪也。保辜,谓殴伤人未致死,当官立限以保之。保人之伤,正所以保已之罪也。”《清律辑注》对保辜制度的解释基本上是承袭了《唐律疏议》的规定,但是其表述更为精简。“保人之伤,正所以保已之罪也。”更是道出了保辜制度通过救助受害人来减轻加害人罪责的真谛。从《说文》到《清律辑注》,古代著作对保辜的制度论述从简单的字面解释发展到对保辜期限的确立、保辜制度的精髓都有详细的解释,可以说越来越详备,越来越具体、完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给保辜制度下一个简单的定义:保辜制度是古代刑法处理伤害案件的一种特殊制度[1]。

7、其基本内容是;殴人致伤后,受害人没有立即死亡,则法律规定一定的期限(即保辜期限),在此期限内要求加害人积极救助受害人,视期限届满时受害人的伤情对加害人定罪量刑。详言之,若受害人在该期限内死亡,即认为殴伤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对加害人以杀人罪论;若受害人在保辜期限之外死亡或者虽在保辜期限内但是因其他原因死亡的,则认为殴伤与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对加害人以伤害罪论。二保辜制度的基本特征由于下文将以唐代关于保辜制度的规定为基础详细介绍保辜制度的基本内容,故在此仅简单地介绍保辜制度的基本特征,以使读者对保

8、辜制度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印象。我们从古代著作对保辜制度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保辜制度具有如下特征:[1]高绍先.中国刑法史精要[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26.3烟台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一,保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辜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害人殴打或者伤害受害人但尚未当场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保辜制度适用时殴打与伤害不必同时具备,即所谓的“殴、伤不相须”。只要有殴打行为,虽未直接造成伤害结果,但因被殴打而跌倒或者因惊恐而致伤,也属于保辜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二,保辜制度的适用主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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