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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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城建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附加税特定目的税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二、基本要素(一)纳税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应同时缴纳城建税。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缴纳城建税。【思考5-1】下列属于城建税纳税人的有哪些?国有企业B.个人C.私营企业D.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二)征税范围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同时缴纳城建税。(三)城建税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执行。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一是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3、;二是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按经营地适用的税率执行。【思考5-2】某市甲企业委托某乡村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则甲企业应适用的城建税税率是()。A.7%B.5%C.1%D.0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三、城建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1.如果减免“三税”,也要同时减免城建税。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3.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

4、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4.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思考5-3】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A.纳税人因迟延缴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B.纳税人享受减免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而支付的罚款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5、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例5-1】丰源卷烟厂(地处县城)2006年5月销售卷烟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假设当期无其他业务。消费税定额税率为150元/箱,比例税率为45%,增值税税率为17%。试计算该厂应缴纳的城建税。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例5-2】某镇化妆品生产企业2006年5月缴纳消费税4万元,增值税3万元,被查补消费税1万元、增值税0.5万元,并被处以罚款0.8万元,加收滞纳金0.06万元,试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

6、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四、征收管理(一)税收优惠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三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二)纳税地点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三)纳税期限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五、纳税申报与账务处理(一)纳税申报城建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纳税人应按期申报纳税,并如实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表》(二)账务处理企业缴纳城建税,应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直接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者“其他业务支出”等科

7、目列支。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第二节教育费附加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二、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教育费附加。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项目五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宁波城市学院会计系《纳税会计》三、计征比率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思考5-5】教育费附加与城建税都是“三税”的附加,所以二者计算上没有区别。试分析这一说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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