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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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若干问题的探讨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王斌谭学鹏 日期:2016-01-26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构成工伤及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企业职工,其本人工伤保险待遇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而当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有关待遇其遗属应该如何享受?笔者结合鲁劳发[1993]343号、济劳险字(1998)3号、鲁劳社[2003]53号、劳社厅函[2004]176号、鲁人社办发[2012]74号、鲁人社办发[2013]92号、济人社发[2013]140号、2

2、013年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等近年来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文件,将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相关规定探讨如下: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分项  1、丧葬补助费  根据200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  2、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  (1)山东省规定标准: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济南市规定标准:根据济劳险字(1998)3号《转发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关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发给一次性救济费问题。应按照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鲁劳发[1993]343号和济劳险字[1996]20号文件精神,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10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4、资的救济费。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由全省统一确定月度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鲁人社办发[2012]74号)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和360元(具体标准详见附表)。(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

5、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按照鲁人社办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济南市平阴县目前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执行标准是410元/月。  二、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列支渠道  1、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列支渠道  根据2010年10月28日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职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列支渠道  对于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应当领取

6、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企业自行支付。  3、目前济南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列支办法和渠道  (1)鲁人社办发[2013]92号《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下统称在职死亡)的,按下列规定将有关死亡待遇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一)按鲁劳社[2003]53号文件规定的丧葬补助费,全额纳入统筹。(二)按鲁劳发[1993]343号文件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

7、年的,全额纳入统筹;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纳入统筹;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第二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在职死亡的,按鲁人社办发[2012]74号文件等规定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仍按原渠道列支。第四条规定: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  (2)济人社发[2013]140号《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下统称在职死亡)的,按

8、下列规定将有关死亡待遇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一)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000元,全额纳入统筹。(二)济劳险字[1998]3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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