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美术系部门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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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科技学院美术系部门考核评价办法为深化美术系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作室、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美术系的工作水平,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目标的制定1、对各部门根据《美术系科大传媒目标任务》的各项基本指标,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学期末考核。二、考核部门(一)教学科研(二)学生管理(三)工作室(四)后勤服务三、考核内容:1、本职工作2、经济指标四、考核办法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考

2、核工作。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美术系科大传媒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据实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为:(1)本部门本学期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2)采取的工作措施;(3)存在问题和建议。3、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潍坊科技学院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等评价体系和《美术系科大传媒目标任务》所确定的任务指标,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4、各部门考核:根据评分标准,对各项考核内容均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各项考核内容得分按权重计算总分,作为该部门本学期的综合考核成绩,总分计为100分;(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86分)、良好(8

3、5-71分)、合格(70-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在三项考核内容中,若有一项考核内容不合格,则该部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若有二项考核内容不合格,则该部门为不合格等次。系里按照比例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单位。一、考核结果与奖惩1、根据考核情况,对评价优秀的部门进行奖励;优秀奖励1000元,良好奖励800元。合格奖励600元,不合格者不予奖励。2、对于部门经理补贴补助每月200元。工作室主任补贴补助每月100元。根据任务指标百分比完成情况一学期一发放。未完成任务指标者不发放。3、部门考核优秀,评优时适当增加评优指标。美术系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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