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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罚与惩戒 今天在研修时看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小学语文协作廖世贵老师的一篇日志-----《何为体罚》内容是这样的:不知何时,“体罚”一词充斥了教育界。更有甚者,上纲上线,就差立法了(好像已经有这样那样的规定,但毕竟不是法律)。作为一名老师,我至今还没有搞懂现在人们所说的“体罚”究为了何物:上课不听讲的学生,让其站了一会儿;犯了错误的同学,言辞较为激烈地批评了几句;不完成作业的学生被打了几个手板……从网上的各种迹象看,这都应该算是属于“体罚”之列。我在想,现在的人们是否忽视了“体罚”与“惩戒”的差别?当然,我首先申明,我不是在为“体罚”寻找理
2、由,我也同样地不赞成“体罚”,但将一切“惩戒”都视为“体罚”的做法就合理吗?老师对学生的教育以说服教育为主,这我知道,但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为主”,言下之意,还应该是有“为辅”的,那“为辅”的是什么?我觉得,就应该是“惩戒”。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如果只是一个味地“教育”,而没有了“惩戒”,学生会听吗?大部分会听,但不排除极少数的,他们可能就不会听,这个时候,老师怎么办?还只是说服教育吗?我觉得,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只要不是给学生造成了大的伤害,适当地打打手板,站站讲台,写一两篇小字等等措施还是应该有的,但我们应该把握一个度,不能给学生大的伤害,比如网
3、上报道的在学生脸上刻字、甚至于给学生造成终身残疾之类,这就是严重地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应该以伤害罪论之了...... 看到这篇日志立马引起了我的兴趣,原来我教书这么多年也分不清体罚与惩罚,可能是自己语文功底不太扎实的缘故。为了搞清楚这两个词我立马上网搜索,让我大开眼界的是他说的内容不是凭空想象。我百度的内容如下: 一、惩戒与体罚的辨析 何谓惩戒?这是在探讨惩戒教育时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为了更好地界定和理解惩戒这个概念,需要先对惩戒和体罚加以辨析,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二者混为一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曾指出,“惩戒
4、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歧视”。《上海教育》杂志常务副总编金志明也曾指出,“教育的惩戒应该首先是教育,其次是处罚”。在教育中,惩戒是“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的一种教育手段。体罚则是指“施加惩罚使学生身心感受到痛苦,以促使其为避免痛苦而改正错误”。从字面上看,这二者的差异确实不大,因而人们在实践中常常将它们混淆,认为惩戒即体罚,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惩戒有惩罚、警戒之意,是对学生成长过程中所犯
5、过失的责任追究,是让学生去承担错误引起的后果,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的后果上都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在于,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首先,从目的上看,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重在教育改过,从而“不愿”犯错;体罚则重在发泄不满,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不愿”和“不敢”,仅一字之差,却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诉求。其次,从程度上看,惩戒是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的职业权利之一;而体罚则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三,从手段上看,两者都是通
6、过实施处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来达到最终的目的,但痛苦的内涵不同,惩戒中的痛苦是学生悔悟后的痛苦,多是内发的;体罚中的痛苦更多的是教师施加给学生的,多是外在的。第四,从效果上看,惩戒能促使学生改正错误,当面临相似的道德情境时,学生能主动引起注意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体罚时学生完全是被动的,学生往往还会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违规行为。 通过以上辨析不难看出,惩戒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规范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利,它是教师用于惩处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利,是维持教育教
7、学的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教育手段。 二、什么是体罚 何谓体罚,体罚从狭义上理解就是打学生,而广义的理解是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 有人认为,如果学生身体没有受伤害,就算不上体罚,这种观点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学生的身体不能伤害,学生的心灵更不能伤害,对学生进行辱骂,直接伤害的不是学生的身体,而是学生的心灵。身体的伤害是短暂的,而心灵的伤害则是长久的。心罚比一般的体罚更可怕,因此,心罚实质上是更严重的体罚。还有人认为,剥夺性处罚既不是打学生,也不是骂学生,它应不属于体罚范畴。比如,上课时学生讲话,教师让学生走出教室,不让他听课;学生
8、迟到,教师不让他进教室,学生只能站在门口;学生学习成绩差,班主任不准他参与班干部的竞选等等,这是对学生合法权利的不正当剥夺,教师的行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