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

ID:37550114

大小:523.1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9-05-12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_第1页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_第2页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_第3页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_第4页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_第5页
资源描述:

《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3.3.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消费税与增值税的不同: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增值税消费税√√√××√只征收一次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卷烟√卷烟√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一、消费税的几个显著特点二、消费税税务筹划的内容与技巧(一)消费税纳税人筹划(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筹划(三)消费税税率筹划(四)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筹划内容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消费品种类、税率或税额具有一一对应性;▼征收环节具有差别性;▼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计征。一、消费税的几个显著特点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二、消费税税务筹划的内容与技巧消费税计缴

2、取决于三个因素:▼纳税人的选定;▼税率;▼计税依据大小。(一)消费税纳税人筹划(降低纳税环节销售额)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1:某地酒厂A和B,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A:主要生产经营粮食类白酒;B:以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药酒。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AB出售粮食白酒消费税药酒消费税销项税销项税原料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若B经营出现困难,且欠A货款5000万元,准备破产。经评估,B的资产为5000万元,A决定对B进行收购。要求:分析A决策时应该考虑的因素?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药酒消费税AB粮食白酒销项税出售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年缴纳粮食酒从价和

3、从量消费税、增值税;合并后缴纳药酒从价消费税、增值税,从量消费税免于缴纳,且获得递延纳税好处;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药酒让渡股权、实物资产权属,属产权交易行为AB粮食白酒不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出售吸收合并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由此见,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获得减轻、递延部分消费税收益。(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筹划纳税人和税率筹划的空间比较小,而计税依据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就成为消费税筹划的主要内容。1、加工方式选择筹划案例2: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A卷烟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加工烟丝运回A厂后

4、继续生产甲类卷烟。方案1:A收回后继续加工为应税消费品,见下图:出售其他A消费税A委托方B受托方烟丝卷烟A消费税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AB烟丝A消费税A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代收代缴A厂销售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方案2:A委托B直接加工为卷烟,A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见下图:出售其他A消费税A委托方B受托方卷烟若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分析:应选择的方式?提示:可用税后利润进行比较。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2、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环节而非流通环节,因而,直接将生产环节的

5、价格降低,可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筹划方法:(1)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应税消费品的价格从应税环节向无税环节转移;(2)高税率环节向低税率环节转移,即企业可以采用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的办法,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价格,以达到减少消费税的目的。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即:企业(或集团公司)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对外出售(消费者)正常价格较低价格(已纳消费税)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出售给其他:市场价格直接出售:市场价格卷烟厂分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乙类卷烟,市场售价为每箱500元(不

6、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4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卷烟厂转移定价前: 应纳消费税税额=500×100×40%=20000(元) ●卷烟厂转移定价后: 应纳消费税税额=400×100×40%=16000(元)●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 20000-16000=4000(元)减轻税负。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三)消费税税率筹划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兼营行为主要指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税法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应从高征收“的规定,为消费税筹划提供了可能。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

7、划2、成套销售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问题上,要注重是否确有必要组成成套的消费品,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对于确有必要的,可以”先包装(成套)后销售“方式为”先销售后包装(成套)“方式,并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能在保持增值税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消费税税负。第三章消费税税务筹划依据:我国消费税采取单环节课征制度,即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交纳外,其余均只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征税;对于不适宜在零售环节组成成套的消费品,企业可以通过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进行产品的组合销售,即出厂时先不组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