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

ID:37211660

大小:82.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5-19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_第1页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_第2页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_第3页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_第4页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_第5页
资源描述:

《台南市97学年度国民小学舞蹈才能班鉴定简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台南市97學年度國民小學舞蹈才能班鑑定簡章一、依據:(一)特殊教育法。(二)藝術教育法第八條。(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標準(四)依據97.03.20南市教特字第09712515690號函辦理二、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台南市政府(二)承辦單位:台南市進學國小(三)協辦單位:台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三、招生班級及人數:(一)三年級:1班30名(男女兼收)。(二)四、五年級插班生:四年級7名、五年級7名。(男女兼收)(三)以上視鑑定成績擇優錄取,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四、報名資格:(一)以設籍本市之學生為主,如有就讀外縣市國小之本市籍學生欲報名

2、本市資優生鑑定,為維護施測公平性及正確性,不得在外縣市參加鑑定,經查證重覆報考者取消資格。(一)三年級:國小二年級修業期滿(不受本市學區限制)。(二)四、五年級:國小三、四年級修業期滿,具有舞蹈基礎者(不受本市學區限制)。二、鑑定流程:(一)初審:以書面審查為主,依考生所檢具之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明資料,由學校進行初篩後送台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市鑑輔會)進行書面審查。(二)初測:通過初審者,接受以藝能學習相關測驗(藝術傾向測驗)為評量工具之初測。(三)複測:通過初測者,得以參加術科測驗為主之複測。(四)綜合研判:依考生之

3、初審資料及各階段測驗成績表現,由本市鑑輔會負責綜合研判及審核,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三、初審:(一)簡章及觀察推薦表:請於報名前親至進學守衛室索取,或至進學國小網站下載。(二)申請審查方式:(請選擇一項)1.管道一:經由初測、複測、綜合研判等鑑定流程。2.管道二:二年內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如:教育部主辦之全國學生比賽),獲個人賽前三等獎項者,得予以直接安置,無須再施以性向或術科測驗。3.審查方式:由本市鑑輔會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就觀察推薦表及具體證明資料進行審查,未通過管道二者仍可循管道一參加鑑定,無須重新申請。(二)初審送

4、件及報名時間:97年3月31日(星期一)至4月8日(星期二)每日上午08:00至下午16:00止(週六、日及例假日不受理;另因各校甄選時間相同,每生只能參加一校一類科報名)。(三)初審送件及報名地點:進學國小輔導室舞蹈班辦公室;校址:台南市中西區南寧街47號;電話:(06)2133007轉853(舞蹈班辦公室)或轉850(輔導室)(四)書面審查送件時請一起辦理初測報名,報名程序:1.由家長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2.繳交觀察推薦表及具體證明資料,如:A.參加與鑑定項目有關之競賽成績。B.與鑑定項目有關之檢定資料。C.與鑑定項目有關之學習紀錄、觀察

5、紀錄。D.其他。3.填寫報名表及准考證;就讀外縣市國小者需繳交設籍台南市具體居住事實之資料影印本。4.將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兩張,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照片背面請寫就讀學校及姓名】。5.繳交限時回郵信封【請貼足12元郵資並寫明收件人(學生本人)之姓名、通訊地址】。6.繳交報名表、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持有本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殘障手冊之考生免繳測驗費】。7.領取准考證。(一)初審結果公告:97年4月11日(星期五)以前於教育處網站公告通過名單,並由本校通知通過者報名初測事宜。未通過審查者請備妥准考證、收據於4月16日前至報名學校

6、辦理退費,逾期不予受理。二、初測:(通過初審者,始得參加初測)(一)初測日期:97年4月19日(星期六)08:30前報到。(二)初測地點:台南市進學國小(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南寧街47號)(三)注意事項:請自備2B鉛筆及橡皮擦,不得攜帶任何妨礙測驗公平之電子用品,如手機、錄音筆等設備;抄錄測驗內容為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如經發現該科以零分計算。(一)鑑定通過標準:初測成績通過標準以達當日受測者之平均數或成班人數之1.5倍(如有同分時一併錄取)為原則,並由本市鑑輔會審查確定通過名單。(二)初測結果公告:初測結果經本市鑑輔會審查後,於97年5月6日(星期一)以

7、前公布於教育處網站,並由本校通知通過者報名參加複測事宜。(三)初測成績複查:1.申請日期:97年5月7日(星期二)08:00至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2.申請地點:台南市進學國小輔導室。(四)複查手續:申請複查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1.一律以現場辦理,請於申請時間內至申請地點現場申請。2.請填妥「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及自備貼32元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收件人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連同准考證正本(影本恕不受理)及複查費100元。3.複查以1次為限,不得要求影印及重閱,亦不得要求告知其他有關資料。(五)複查結果:97年5月8日10:0

8、0前電話通知,複查成績回覆表另行郵寄。一、複測:(通過初測者,始得參加複測)(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