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治传统的差异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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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西法治传统的差异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摘要]稳定的社会规范的建立是文明走向成熟的一种标志,中西民族在确立各自的社会发展蓝图时选择了不同的出发点。“礼”是中国古代社会较早确立的社会规范体系,其基础是以宗法管理和道德约束为手段的德为主刑为辅的模式。而西方文明则选择了另一条道路,它强调制度化的法治是社会规范体系的基础,它将保障个人权利和人人平等作为建立法制的基本原则,并推动其成为西方近代社会规范体系的基础。这两种差异有别的传统法治观必然对社会生活产生深远而现实的影响。[关键词]中西法治传统差异性社会生活影响在任何一种民族文化中,

2、法律与道德都是其社会成员行为模式的最基本规约形态,它们共同体现和维护着特定的社会文化价值。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与道德这两种文化现象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它们都影响和规定着人们的行为,同属社会规范系统。然而,自古以来,中西文化却表现出价值选择和规约方式选择的不同倾向:中国人崇礼,礼的基础是等级秩序与道德约束。西方人倡法,法的核心是制度约束与权利平等。因此,分析、认识中西文化对这些制度规范体系的文化选择及其价值背景,是深入认识和理解两种文化精神的一个重要观察点。稳定的社会规范的建立是文明走向成熟的一种标志,中西民族在确立各自的社会发

3、展蓝图时选择了不同的出发点。“礼”是中国古代社会较早确立的社会规范体系,是一整套以外显的仪式于规范程序确定下来的处理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与方式,其基础是以宗法管理和道德约束为手段的德为主刑为辅的模式。而西方文明则选择了另一条道路,它强调制度化的法治是社会规范体系的基础,它将保障个人权利和人人平等作为建立法制的基本原则,并推动其成为西方近代社会规范体系的基础。中国传统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社会纽带,以血缘亲疏来确定行为标准,形成了以封建君主为最高家长的宗法式社会。这样的社会存在必然要求社会治理以德为核心,以礼为载体。在中国,“礼治”、

4、“德治”,甚至“法治”都是治国的手段,也就是说,任德也好、任法也好只是统治者对工具的选择而已,这就必然使任何社会规范都成为有限的规范。在古代中国,坦率地说,任何规范都不对权力者构成制约,这就使中国的“礼治”带上了“人治”的色彩。“礼治”作为治国之道,有“点德制化”的意思,它介于德治与法治之间,结合了它们的一些特点——它将社会风俗、民间习惯转变为统治者的意志,表现为官方意识形态,而不是纯粹的民间规约;它以祭祀、礼仪为主要方式,通过影响人们的心理、情感、意志达到规范人们行为的目的,而不是依靠国家专政机关的强制保障实施。然而,在古

5、代中国历史上,理想中的礼治并未真正实现过。传统“德治”的含义,既是把道德作为手段来治国,也要求统治者成为圣贤之君,向世人垂范其德行,以德率民。然而,自汉以后的儒家,也逐渐认识到国家统治是阶级统治,君主不可无威,激烈的阶级矛盾不可能用仁爱重情的德治来调和。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出了“大德小刑”,“德主刑辅”的主张。其实,在古代中国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德刑并施是一个不容否定的现象。“人治”是将国家的治理交给统治者个人或权力群体,纵观中国封建社会,“人治”是其基本政治传统。总之,尽管古代中国各家对于德刑的地位存在争议,但不管如何分歧,传统

6、中国文化的主流观点还是德主刑辅,德前刑后,德彰刑隐。在西方社会,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就有不少思想家、学者就热衷于法治的讨论。应该看到,西方的法治思想是在与人治思想的对立斗争中发展成熟的。中世纪的西方社会,人们之所以能够普遍地遵从法,是因为人们相信法律反映了上帝的意志,法律是天赋的。为了让人们认清人治的弊端,亚里士多德对此作了精彩地分析,他指出:人治是一人之治,法治是众人之治:人有情,有情带来偏私,法无情,无情带来公正;人朝三暮四,信口开河,破坏良好秩序,法律是沉默的,具有无可更改的稳定性;人言可能含糊其辞,笔下生花,法律以规范

7、文字表达,具有明确性。近代资产阶级法学家沿着亚里士多德的思路,严格区分德法的功能和范围,指出,道德只对个人行为和思想负责,法律对个人及他人共同负责;道德由“心中法庭”管辖,法律由“心外法庭”管辖;道德是“主观科学”,法律是“客观科学”;道德侧重人们行为的动机,法律侧重行为的后果;道德重情任性,法律铁面无私。他们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基于建立普遍有效地社会秩序的要求,选择了法治。法律被普遍遵守,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西方“法治”的第一要义。罗马人认为法律是上帝设立的,是智者理性的意志,同时是国家公民“共同合意的”,所以每个人都必

8、须遵守法律,国王、官吏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社会契约论》的作者卢梭更为坦率地说:“尊重法律是第一条重要的法律”,因为法律是反映大家共同意愿的契约。人们所遵守的法应该是良法,这是西方法治理念的第二要义。“良法”是对法的价值作道德判断所使用的概念,法治理念的第一要义与此紧密相关,可以反过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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