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于事实和法律之间——论法律思维的建构--优秀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可复制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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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卷第3期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年9月V01.11No.3JournalofHenanJudicialPoliceVocationalCollegeSeptember.2013穿梭于事实和法律之间——论法律思维的建构王勇(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11)夺。夺‘’争·夺’夺‘辛·夺·夺‘争‘夺·夺‘审‘夺·审。夺‘夺·审’审‘‘争‘夺’审‘辛。‘争’々‘辛‘争·审‘夺‘夺·夺。夺‘夺·幸。‘争·夺·串‘争·夺·夺·夺·夺·夺·夺·夺·夺··争·摘要:法律应该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应该

2、非常接近社会和生活。法学院校的毕业生应该能够满足司法实务工作的需要。要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法律人必须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思维:即重视证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在正确界定事实性质的基础上去寻找、发现法律;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去寻找法律和事实;综合考量影响案件结果的其他因素,将案件引向有利于委托人的轨道。关键词:司法实务;事实;法律;思考中图分类号:G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13)03—0105—04.·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孛·夺·夺·夺·夺·夺·夺·夺·夺

3、··牵·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夺·孛·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曾经风光无限的法律专务工作。当这些学生豪情万丈地走进纷繁复杂的现业现在成了鸡肋,最近几年连续登上过剩专业名单实生活时,他们发现纵使满腹经纶,但无法解决一些之中。除了各个学校盲目扩招的原因外,法科学生简单的法律纠纷。找工作时,因为缺乏法律实务能缺乏法律实务能力是就业难的最主要原因。力而屡屡碰壁。中国的大多数法科学生在课堂上学法律绝不应该被理解为象牙塔里的一套理论学习分析案例时,给定的事实非常清楚

4、,即使有些枝蔓说,可以离开火热的社会生活的具体事实和场景而情节,也不过是隐含一些小的“陷阱”和“圈套”,这作为一门学术存在,法律应该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应些事实都是有用的,也都是没有争议的。学生只要该非常接近社会和生活。⋯王泽鉴先生说:“法律最对事实稍加分析,去寻找适用的法律就行了。他们大的功能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在我国的法一旦接触到现实中简单的案件,例如一起普通的借学教育界基本上已形成共识,法学院的存在主要是款纠纷,他们原以为处理此类问题如探囊取物。但与法律职业相关的,法学院作为法学教育的机构主当事

5、人告诉他们没有借条,没有其他证人,除了借款要职能是为法律职业培养人才,其中主要是实务型人和原告知道借款事实外,只有原告的妻子知道这的法律人才(如律师、政府的法律官员、法官、检察一事实,而且现在距还款的到期日也超过两年了,证官、公司法律顾问),而不是理论型的人才(如法律明诉讼时效中断似乎也很不容易。这时候,他们感教授、学者和法哲学家)。但在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觉束手无策。这让他们很泄气、很受伤,进而感觉在育中,不少学院、不少老师仍然满足于向学生讲授一法律院校浪费了3年、4年乃至更多的时间。何以种法律学科中的一些

6、“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条,其出现这种令人沮丧的现象呢?主要是我国法律院系中包括大量的法律概念、原则及规则。这种教学方没有教会学生建构法律思维——像律师那样去思法是与这些老师对法律的理解分不开的。可以说,考,或者说像职业法律人那样去思考。本文仅就如他们把法律理解为一套理论学说,可以离开具体的何教会学生建构法律思维——像律师那样去思考,事实场景而存在,他们不注重或者不屑于对社会现谈谈个人的浅见,以期对我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准备实问题的关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大从事法律实务的人有所帮助。像律师那样去思考,

7、多数无法直接胜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其他法律实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收稿日期:2013—04—23作者简介:王勇(1970一),男,河南西峡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经济法学教学和研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一当事人陈述的判断是那么草率和鲁莽。正确认识到、重视证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律适用证据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搜集、整理、甄别证据的的一项原则。许多法科学生认为对这个原则理解得能力,能够利用手中的证据去重构事实,这是学会像很

8、透彻很全面。其实很多法科学生是无法接近这项律师那样思考的第一步。原则的真义的。以事实为根据,是以客观事实为根二、在正确界定事实性质的基础上去研据,还是以法律事实为根据呢?这是第一个问题。究适用法律学界通说认为应该以法律事实为根据。原因在此不当证据收集完毕后,作为律师要根据这些证据再赘述。第二个问题是:以法律事实为根据,法律事合理重构事实,然后对这些事实正确定性,厘清相关实是怎么构建和认定的,靠什么构建和认定的?这的法律关系。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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