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奖惩考核办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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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沿河第三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进医疗工作的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这是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量化的考核。2.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但实际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及见习期医务人员(注:护理人员考核以护理部制定的《护理人员奖惩办法》为准)。3.考核与奖惩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与实施,

2、审定意见按月通知科主任和当事人,并报人力资源部兑现奖惩。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报请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复议,作出最终裁决。各科主任可参照本办法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实施奖惩。4.本办法中针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认定与考核,特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尚未引发医疗争议,或引发患者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凡因过失行为引发医疗纠纷并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参照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涉及违法、违规和法律责任的另按有关规定处理。凡上级检查、考核时发现的问题,或

3、相同错误屡次发生者,按有关条款加重处罚。二、违规的认定与处罚(一)基本要求1.执业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着清洁工作服,佩带医院统一印制的胸牌,诊察病人需随身携带基本诊疗器具(如听诊器),执行诊疗操作时需戴医用口罩、手套和工作帽(无菌操作按无菌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违者,每项扣罚5元。2.在诊疗中应做到严肃认真、耐心细致、作风严谨、语言文明、不使用服务忌语、不接听与医疗工作无关的手机,不得有与医疗工作无关的其他言行,违者每次扣罚5元;违反服务规范被病人投诉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者50-100

4、元。3.服从医院管理,尊重同事、体谅他人,按正常渠道和规定程序反映意见和问题,不闹无原则纠纷,不影响工作秩序,不在背后议论其他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医院或科室医疗工作开展的“信息”,更不得在病人面前抵毁同事,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由此而造成医患矛盾和纠纷的,扣罚200元。4.遇有突发事件和指令性任务时,全院员工需无条件服从医院的调遣和安排,推诿/拒绝执行命令者,扣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5.上班期间脱岗3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后果扣罚当事人50-10

5、0元;(1).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者,视情节后果扣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串岗、聊岗、干私活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2).酒后上岗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旷工者由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凡违反作息制度招致患者不满或投诉者,每次扣罚100元。6.在医疗工作中使用非医院正常渠道购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必须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违者视情节轻重扣罚200-500元(给医院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7.未经医院允许,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医疗诊疗物品和设备在院内外为患者提供有偿服务和

6、人情服务,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200-5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给医院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8.本院医务人员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在院外进行任何代表医院的名誉含商业目的或以赢利为目的的医疗活动;不得私自向病人推销各种药品、器械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把病人介绍到外院诊治,违者每发现一次扣500-1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给医院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二)基本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违者扣罚50-200元(引发患者不满或投诉的加扣罚100元);⑴.推诿病

7、人扣罚200元;⑵.接诊病人无病历记载扣50元;⑶.漏登门诊日志扣10元/人次,登记项目不全或不规范扣2元/人次。2.入出院工作制度:⑴.门急诊医师在应诊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地收治病员,患者具备住院指征的,而门(急)诊医师因未尽义务延误其住院的,或患方拒绝住院而未留存其拒住院签字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100元;⑵.门(急)诊医师诊治到非本人执业范围的病人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专业人员会诊,由会诊医师决定是否需住院,未按会诊制度执行而延误患者诊治者,每发现一次,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⑶.门

8、(急)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有关规定收入住院的病人,住院部医护人员无绝对充分理由不得拒收,违者扣罚当事人100元。⑷.病人出院时,经治医师需提前通知护理部门并书写出院记录,上级医师应在给患者出具的出院证和出院记录上签名,违者扣20元,若患者病情不宜出院,而患方坚决要求出院时,经治医师应予劝阻并做出记录,劝阻无效时应由病人或其代理人在医疗文书中签字,同时报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批准,方可出院,违者扣50元。有其他违反入、出院制度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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