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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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杨洪涛Tel:0531—66605907QQ:1306016031Email:13853123777@163.com提纲一、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权利义务三、违法情形及责任追究四、社会保险争议救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保险法调整的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社会保险当事人:(1)保险人:社保经办机构(强制性)(2)投保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特定性)(3)被保险人:职工、城乡居民(保障性)(4)受益人:被保

2、险人及其家属、用人单位(补偿性)(5)保险辅助人: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性)(6)监管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用人单位、个人、工会、专家代表等)(正义性)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至第九条1、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2、政府的职责3、部门职责4、经办机构职责5、工会作用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

3、其缴费情况。政府的职责(第五、六条)1、将社会保险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七大报告)2、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财政、单位、个人、集体)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财政补贴。社保基金支付不足时;——承担部分养老保险费。(我市2001年以来投入14亿多元)——社保经办费用。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管理经费。4、税收优惠。——社会保险缴费在所得税税前列支。——个人账户资金免收利息税。——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5、管理职责,鼓励、支持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部门职责(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七条: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2、卫生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财政部门:财政补贴,核拨经费,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审核社保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财政监督。4、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审计监督。5、发展改革、监察等部门也承担相应管理职责。经办(征缴)机构职责(第八条、第七章、第九章)1、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申请15日内予以审核;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建立缴费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保单位人员、

5、缴费等社保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3、记录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个人。4、提供咨询服务。5、支付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待遇。经办(征缴)机构职责(义务)6、公布汇报基金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7、社会保险稽核。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8、受理举报投诉。对于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依法处理;对于职责范围

6、以外的,应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9、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保险服务及信息系统。工会的作用(第九条)1、事前参与:参与立法、参与规划、参与政策2、事中监督:职代会、社保监督委员会、日常维权(纠正、投诉、举报、调查)《工会法》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3、事后救助:法律救助。《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权利义务企业的权利(一)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1、《社会保险法》

7、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缴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14号令)第十四条:(1)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查询窗口。企业的权利(二)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保咨询等相关服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14号令)第十五、十六条:1、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2、参保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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