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河流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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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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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硕士州大学位授予单位代码:!!!i2学号或申请号:!!!!!!i!密级:——堂J论文论文题目:跨界河流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姓名:孙刚学科门类:法学专业名称:经济法导师姓名、职称:肖乾刚教授二oo七年五月摘要在当前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中,跨国界的河流污染正在呈现出日益严重和扩大化的趋势。近期的例如1982年的莱茵河水污染事件、20世纪90年代北约轰炸南联盟造成的周边地区污染、2000年的多瑙河水污染事件以及2005年发生的我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故等,都是最近些年水污染事件的真实写照。上述水污染事件中,尽管事件的消极影响都得到了最终的控制,但是其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值得今天我们反思的;即我们应

2、当吸取和借鉴对以往事件进行处理的比较成功的经验,为以后避免和妥善处理跨国界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拟从四个部分阐述关于跨国界水污染事件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对跨国界水污染事件的处理提供实践上和理论上的参考价值。第一部分是概述跨界河流污染现象的产生及其理论问题,(一)指出导致该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快速发展的社会生产力使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尤其是对跨界河流的水资源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和利用,而跨界河流的沿岸国之间往往又没有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又会使该类事件恶化;另外文章还介绍了相关国际环境法机构和国际环境法学者对某些关键概念的定义,其中笔者认为比较可取的是国际法委员会下的关于跨界污染的

3、定义:“在除起源国之外的一国领土或一国管辖或控制下的其他任何地方所引起的损害,不论有关国家是否拥有共同边界。”关于跨界河流的定义:“跨界河流是指其组成部分位于两个或更多的国家的领土之上或管辖权之下的水域,包括海洋、大海洋生态系统、封闭或半封闭的海口、河口以及具有跨国界流域或共同边界的河流、湖泊、地下水系统和湿地等。”并且指出了跨界污染有很大一部分是伴随着跨界河流或者说是国际水道的开发而产生的,水污染的影响范围通常也在边界河流或者国际水道的流域范围内。(二)鉴于人们往往混淆跨界污染与跨界污染转移两者之间的区别,进行二者之间的比较并分析跨界污染转移的特征,指出跨界污染主要是指污染物质通过大气、

4、水等环境因素的自然流动而扩散越过国界并造成污染;跨界污染转移则是指危险和有害废物等可能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人为地跨国界转移的现象。第二部分是回顾我国政府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对国内方面采取的松花江水污染生态影响评估工作、编制松花江治理的长期规划、加强水产品的食用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应急投入工作等;对外则采取了一系列的应急、磋商、援助和通报制度,加强对水污染状况的检测,并将大量翔实可靠的信息通报给俄罗斯方面。正是由于我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才使得这次事件对中、俄两国的损失降到了最低。文章同时也指出了在处理这次事件中的不足之处,比如事前对跨界河流污

5、染的应急机制不够完善,对事件的估计不足,在与周边国家签订的双边环境保护条约中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内容等。文章紧接着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该问题,指出将重化工业布局在跨界河流沿岸是违反区域经济学中的生产成本比较优势理论的,因为该理论的要求是按照生产成本的大小来决定各个产业的布局,由于污染企业的外部性问题的存在,对于采取负外部性内部化的,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而没有采取内部化的企业,则会增加社会的治理成本,反而不利于整个社会降低成本。针对这种情况,作者提出了调整产业规划、实行园区集中生产、鼓励清洁生产等对策来解决。从法律的角度看,主要是国际环境法角度看,我国要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实行排污许

6、可证制度,与我国有跨界河流相邻的国家要签订和充实互相之间的条约,可以引入国际信贷、国际投资等机制来引导区域产业布局等内容,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第三部分是正确认识国际上跨界河流污染的客观性与现实性,本部分介绍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应对跨界河流污染时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对有关国家之间签定的条约的内容进行总结分析,从中归纳出对我国比较适用的部分。这些条约和协定主要分为国际上的和区域上的两个方面,其中区域上的主要介绍了美洲、欧洲以及亚洲有关国家之间的协定。国际上的列举了国际环境法上的最著名的两个关于跨界水污染协定,即1966年国际法协会第52届大会通过的《国际河流利用规则》(通常也叫赫尔辛基规则)

7、和1997年5月21日,联合国大会以第51/229号决议通过的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起草的《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通常也称国际水道公约),摘录了其中规定比较好且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相关规定,比如《国际河流利用规则》中的公平合理原则,信息通报制度和争端解决机制等,《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规定的协商、谈判程序制度,预防和减轻损害制度,应急制度等。第四部分是防范跨界河流污染的法律制度建设与机制建设,(一)论文通过Ⅱ对上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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