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九十六学国中技艺教育学程

桃园九十六学国中技艺教育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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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園市103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農業職群【園藝技術職種】報名及競賽規則壹、報名須知:一、報名資格:1.依據103學年度桃園市政府核定之國中技藝教育課程班級數為主〈包含合作式及自辦式〉,每校至多八名學生參加。2.參賽人員須為修習農業職群學生。二、報名方式:請各國中填妥報名表(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立桃園農工報名,相關資料請上網查閱(本校實習處網址:http://www.tyai.tyc.edu.tw/pgo/)。另報名電子檔請同時E-mail至桃園農工實習輔導組長(huang650910@yahoo.com.tw)三、報名日期:104年3月9

2、日至3月16日止。貳、選手須知:如附件二。參、競賽內容:一、學 科:以學科題庫內容為主,題庫200題,考50題。(採人工閱卷)二、術 科:園藝技術(一律使用大會準備材料及器具,如附件三)肆、競賽日期:104年4月15日(星期三)。(競賽時間分配表如附件四)伍、決賽地點: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44號)。陸、評審:一、由競賽承辦單位敦聘園藝相關職類技能檢定監評委員或實際從事園藝技術工作達5年以上者或園藝科合格教師擔任評判委員,每一職種以三名為原則。同時為維護競賽公平性、公正性,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不得擔任評判委員:1.桃園市內各國中教師。2.桃園

3、市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合作學校教師。3.桃園市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之授課教師。二、成績計算:(成績總表如附件五)1.學科佔30%2.術科佔70%:(1)園藝植物及資材識別25% (2)園藝植物繁殖25%(3)園藝植物栽培20%。三、名次評定:依照學術科成績加總後評定名次,如有同分,以術科成績排序名次;如再有同分依術科競賽分項順序(1)(2)(3)之成績高低評定名次;如經評比後,仍有同分,由評判委員開會決定名次。四、錄取名額:1.依照分數高低排序,分別錄取第一至六名及佳作若干名,錄取總額以報名人數30%為上限(優勝名單表格如附件六)。2.凡獲佳作以上者,由桃園市政府頒發

4、獎狀鼓勵。五、其它相關事項由評判委員於評判委員會議中訂定之。柒、成績複查:公告成績後三天內可向桃園農工複查成績。一、桃園市103學年度國中技藝競賽農業職群成績複查申請書(如附件七)。二、申請書核章後請務必於競賽成績公告後三天內104年4月18日中午12點前傳真至桃園農工實習處,並以電話確認,逾時不候。三、傳真號碼:03-3389197,傳真後確認電話:03-3348209。捌、本競賽規則經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未盡事項另訂之。附件一(1)桃園市103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農業職群【園藝技術職種】報名表學校(學校全銜)日間部補校班級照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5、日年月日學號參加競賽職種職種名稱指導教師(限填一人)園藝技術職種注意事項﹕1、本表每一選手填寫一式二份(由各校自行影印填寫)。2、學校欄請註明日間部或補校或其它(請註明),以打ˇ註明之。3、如發現有冒名頂替,報請教育主管室(局)議處。4、請加蓋學校印信,否則無效。5、報名表電子檔可上網下載(網址:http://www.tyai.tyc.edu.tw/pgo/)附件一(2)桃園市103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農業職群【園藝技術職種】報名總表學校名稱選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用餐(葷/素)園藝技術職種花藝設計職種聯絡電話學校電話:指導老師電話:當日來校來賓職稱

6、姓名用餐與否(葷/素)附件二桃園市103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技藝競賽農業職群【園藝技術職種】選手須知一、參賽學生請於指定時間攜帶學生證報到,如未於時間內報到或未帶證件,以棄權論,不得異議。1.各校選手報到時間為四月十五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八時五十分止,報到時抽定術科場序。2.術科報到時間依抽籤順序,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開始報到,各場次比賽開始十分鐘後,不得再報到;各場比賽如因故延誤,得由評審議決後重新訂定。二、學術科競賽:競賽期間園藝職種參賽學生請穿著工作服,工作服型式不限但不得印(繍)製各校名稱或校徽(服儀不合者,不可參加應試),並準時入場應試,逾時十分鐘不得

7、入場,未滿二十分鐘不得出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三、競賽所需材料與工具,由競賽辦理單位準備。四、競賽期間,參賽學生如有下列情形,依規定扣分:1.大聲喧嘩,扣總分十分。2.傳遞、夾帶或與其它參賽者談話者,扣總分二十分。3.未經評審同意,擅自更換器具或調換作業位置者,扣總分二十分。4.經評審認定有重大不法情事或危及其他參賽學生安全或權益者,得令其出場,取消資格。五、參賽選手於競賽時,如因故需離開試場,需經評審同意,並由承辦單位派人陪同,時間繼續計算,不另折計。六、比賽會場遇有重大事故,由評判委員議決處理之,承辦單位協助。七、競賽時間截止時,即應立即出場,違者該術科不

8、予計分。附件三桃園市103學年度國中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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