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

ID:35137113

大小:43.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3-20

上传者:U-11474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_第1页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_第2页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_第3页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_第4页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西来宾兴宾区发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发电发电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签批盖章:潘锋等级平急·明电兴政办电〔2018〕95号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2018年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来宾市兴宾区2018年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来宾市兴宾区2018年预防-9-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广大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入户检查和督促整改,整顿燃料及燃气器具销售市场,实现“宣传检查工作零遗漏、无死角,力争今冬明春不发生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群死群伤事件,全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起数、中毒住院治疗及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均有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二、工作任务(一)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来宾市兴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制度,部署相关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立健全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兴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使用燃料意识。1.结合实际,组织持续开展安全使用燃料(含煤炭、木柴、燃气等燃料)知识的宣传教育,年内要实现宣传覆盖率达100%。在天气转冷前(11月份),通过公共宣传栏、媒体等渠道,-9- 采用横幅、展板、海报、网络文章、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有效提高群众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普及率,帮助群众掌握预防和救治技能,确保预防知识家喻户晓。针对发现符合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易发条件(户型小、通风不畅;使用淘汰的、不合格的燃气器具;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使用煤、木炭、木柴等燃料;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独居等)的高危住户,要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2.各单位要利用本系统门户网站及其他宣传窗口开展安全使用燃料、正确预防和救治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技能宣传。公安、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流动人口、就医人员、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3.积极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煤体上定期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宣传报道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4.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及幼儿的预防知识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由孩子传递给家长,从学校传递给家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整改工作。-9- 1.开展居民户内燃气器具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入户调查摸底,结合综治、消防、卫生检查等入户机会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隐患排查,特别是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以及使用瓶装燃气用户的隐患排查;二是对使用不合格燃气热水器、灶具或安装位置不当、不安装排烟管道等安全隐患的,要进行登记造册,积极联系合格燃气器具生产销售企业,为存在隐患的用户进行简便、免费或低收费的燃气器具整改服务(如移动位置、加装排烟管等),必要时予以强制更换,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该工作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2.由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兴宾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市城管局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法定职责,确保入户安全宣传检查覆盖率达100%。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要认真记录存档并督促整改;对拒绝专业人员入户检查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通知当地物业服务机构或社区、村屯管理部门备查和共同督促,相关检查情况要如实记录并形成工作台账。物业服务机构及社区、村屯等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群众接受入户检查和整改。发现存在非法供、用气情况的要立即停止供气,并报告区住建局。区住建局要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置或处罚。区燃气主管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情况,-9- 监督燃气企业落实检查责任主体工作,发现弄虚作假和不履行职责的,要坚决按照法规要求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兴宾消防大队,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3.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培训工作,准确统计、甄别相关信息,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与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完成信息填报。相关统计数据及时要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8316室),同时抄送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安监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4.完善信息收集渠道。认真分析当地发生中毒人群的区域、年龄等分布规律,查找造成事故的主、次要原因,建立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针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加强整治排查。事故原因分析及事件处理结果同时抄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5.组织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案例分析。组织开展本地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案例特别是2018年1月和2月份高发中毒案例的倒查分析工作,尽可能收集可追溯到的所有中毒案例信息,分析查找事故发生主、次要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必要时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9- 同时对履职不力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四)整顿燃气及燃气器具市场,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燃气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行为。1.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和质监局、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兴宾消防大队,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2.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存储、充装、运输、经营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经营燃气网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惩非法经营者。〔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和质监局、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安监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3.配合市级燃气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建立燃气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与自治区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利用技术手段对燃气企业和燃气设施进行实时监控,严格管控瓶装燃气流通,提高工作成效(该项工作要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和质监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4.建立县(区)级建立用气投诉和举报制度。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信箱,对投诉举报信息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及时编制、修订本地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该项工作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9- 5.开展燃气器具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开展燃气器具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收缴非法销售产品,严惩非法经营者,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生产燃气器具的企业及私人小作坊。积极引导消费者识辨产品真假,及时公开与本地气源适配的燃气器具产品种类和型号,公示违规企业和伪劣产品,推荐符合标准的品牌和生产销售企业,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商的安装行为。〔牵头单位:区工商和质监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五)全力救治中毒人员,加强帮扶关爱。1.指导各部门制定本地单位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救治应急专项方案。根据国家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来宾市和兴宾区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卫生部门要指导各单位制定本地单位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救治应急专项方案。该项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2.统筹安排我区医疗救治设备、医护人员资源,加强互助联动,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死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3.加强对孤寡老人、五保户、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和关怀,对发生中毒事件的困难家庭和个人开展安抚、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六)加强气象预报预警,强化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9- 区气象部门要加强易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特殊气候(如寒冷天气、回南天、大凤天气等变化情况)的分析研判,做好气象预报和中毒提醒提示工作,完善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提前量。加强气象预报预警,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有针对性的中毒提醒提示,多渠道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工作,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气象局,配合单位: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三、保障措施(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是我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调动基层干部、网格员、应急信息员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检查,做到不少一户、不漏一人。要提高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重要的思想认识,增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组织群众学习了解预防知识,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群众性活动中,带头排查整改自身和身边的全隐患,让群众有榜样有参考。(二)加强协调联动。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各部门充分调动力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在区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整合部门力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有问题充分沟通、有信息充分共享、有资源充分利用。(三)建立长效机制。-9- 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建立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长效机制,争取2018年下半年我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案例为0(自治区计划于2019年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纳入各级年终绩效考评)。(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区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及时总结交流。各部门在整治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汇报。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分别于2018年8月31日和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总结报送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8316室,联系电话:0772-4231282,邮箱:xbqrqglz@163.com,传真:0772-4231201)。附件:兴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9- 附件兴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来宾市兴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兴政函〔2018〕10号),兴宾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如下: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兴宾消防大队、区工商和质监局、区文体旅广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兴宾分局、良江镇、平阳镇、大湾镇、小平阳、石陵镇、城厢镇、高安乡、良塘乡、蒙村镇、七洞乡、三五镇、石牙镇、陶邓镇、五山乡、正龙乡、南泗乡、寺山镇、迁江镇、凤凰镇、桥巩镇、城北街道办、城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来华街道处。公开方式:公开抄送:区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印发(网络传输)-9-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