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

ID:34742473

大小:74.03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3-10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_第1页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_第2页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_第3页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_第4页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7.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各镇乡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涟源经济开发区,娄底市白马灌区管理局,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23号),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0]5号)、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

2、解工作的通知》(湘司发[201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实现病有所医,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8医疗保障水平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学技术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医疗产生的医患纠纷呈频发态势,甚至出现了因医患纠纷引发的

3、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对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涟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公平、公正地化解医疗纠纷。二、加强医疗纠纷人民

4、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为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成立涟源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会属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市医疗纠纷处置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社会公德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办8公室、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宣传室,悬挂人民调解工作标志,并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公示。各乡镇、办事处要相应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司法所。全市各医疗机构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联络室。由一名医院负责人任联络室主任,由医院安全

5、办负责人担任联络员。三、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工作的副职和卫生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副职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调解员若干名,其中专职调解员4名(2名政法专业工作人员,2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选聘,并经司法、卫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调解委员由司法行政部门发给聘书,调解员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给聘书。任期3年,可连续聘用。当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原聘任单位予以解聘,并根据需要补聘。医疗纠

6、纷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卫生局、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以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组成。其选任或聘任条件是8: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并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吸纳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其他基层干部、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受到刑事处罚及行政开除人员除外)。同时,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等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医学、法学专家库,各安排专家15—20人。调解医疗纠纷时,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

7、员会告知医患双方根据自愿原则,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专家进行咨询、分析、论证,提供专业意见,以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合法、科学。四、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强化管理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司法局要会同卫生、财金办、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通过建立医学、法学专家库,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帮助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依法、规范调解;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帮助他们不断改进工作。市卫生局要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8,提高医疗质量,注重人文

8、关怀,加强医患沟通,正确处理事前防范与事后调处的关系,通过分析典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