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

ID:34636580

大小:245.17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08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_第1页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_第2页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_第3页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_第4页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_第5页
资源描述: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_能动司法_界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当代中国语境下的能动司法界说姚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3)摘要:当代中国法院系统倡导和践行的能动司法,是指司法主体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行使司法权,主动采取多种手段解决法律纠纷的一系列司法活动的总称。能动司法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法院及代表其行使权力的法官是能动司法的主体,能动立法、积极司法、主动司法和有效司法则构成能动司法的内容。能动司法的客体是指能动司法适用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疑难案件、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和普通案件。为避免出

2、现在实践操作上不统一的状况,应在准确把握当代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基本含义的前提下,从构成要素上探寻能动司法得以实现的理想路径。关键词:能动司法主体内容客体!在当代中国,能动司法既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也是法院系统改革实践的重要内容;既被认知为我国司法的基本理念与基本形式∀∀也是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司法乃至法治的一个重要视角,因为能动#司法关及到司法及法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然而,由于在能动司法基本含义这一核心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又很少有人从认识论角度阐释当代中国能动司法实践的基本要素,导致能动

3、司法在理解和操作上的不统一。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能动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笔者根据当代中国法治国家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从当前法院系统能动司法的实践出发,结合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探讨当代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素,探寻实现能动司法的理想路径。一、实践映象:一呼百应中国特色的能动司法,更多的是法院系统在司法实践意义上倡导和践行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站在全局高度,多次要求在法院系统践行能动司∃法。他强调:能动司法是新形

4、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用发展的眼光阐释能动司法,他指出: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的行动,也是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司法能动作用的加强,是当代司法的重要发展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强调能动司法的人民性和时代性。他认为,坚持能动司法是我国司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所决定的,是时代对司法的新要求、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是司法权的本质属性以及司法权运作规律所决定的。&坚持能动司法既意义重大、前途光明,又大有作为、使命光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

5、晓明充分认识到能动司法的社会性,指出法院在处理经济纠纷等案件时运用能动司法,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FX085)∋129∋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总第141期)(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落实了司法为民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法院领导及广大法官纷纷就能动司法的积极作用发表讲话或文章。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就曾撰文强调)必须走司法能动的路径。2普遍践行能动司法。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在司法一线,以司

6、法为民为宗旨,有效践行能动司法。例如,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能动司法,成为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点睛区域∗三保+工作的关键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将司法为民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充分体现出司法的能动性和人民性。在具体做法上,能动司法可谓形式多样,精彩纷呈,如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

7、庭长陈燕萍的能动司法、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八四模式及其倡导的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偏远山区入村开庭、巡回立!案,等等。总之,能动司法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已蔚然成风。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0时所言: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解析实践:莫衷一是近些年,学术界也曾试图对能动司法实践作出界定和说明,但却不同程度地背离了当代中

8、国语境或存在其他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比较研究背离中国语境。有些学者研究中国的能动司法,最初是从考察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开始的。这些学者大多认为能动司法就是司法能动或者说司法能动主义,其渊源是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所确立的联邦最高法院拥有对国会立法和州立法进行审查的权力。然而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议行合一的权力体制,人民当家做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制定宪法和法律,法律一经颁布实施,法院及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