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秦某某与被告临桂县四塘乡塘村某某页岩砖厂、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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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艺花园官网:http://www.llgarden.com原告秦某某与被告临桂县四塘乡塘村某某页岩砖厂、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来源:【法艺花园】http://www.llgarden.com/thread-548487-1-1.html3法艺花园官网:http://www.llgarden.com临桂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判书(2013)临民初字第97号原告秦某某,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临桂县四塘乡塘村**号。委托代理人刘晓东,广西象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临桂县四塘乡塘村某某页岩砖厂

2、,住所地临桂县四塘乡江西村委塘村。负责人钟日,该厂厂长。委托代理人谢长贵,该厂法律顾问。被告沈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路***号。委托代理人曾勇光,广西海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秦某某与被告临桂县四塘乡塘村某某页岩砖厂(以下简称页岩砖厂)、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杨华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韩艳、人民陪审员周道奕参加的合议庭,于2013年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徐素珍担任记录。原告秦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晓东

3、、被告页岩砖厂的委托代理人谢长贵、被告沈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曾勇光、证人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秦某某诉称,本人在被告页岩砖厂做事,2012年2月中旬,被告沈某某找原告借款,说砖厂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借几个月,到还款是按两分月息算利息。原告于2012年2月21日将70000元交给沈某某,沈某某出具借条。借款期满,被告没有还款。原告也找不到被告沈某某。为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归还借款70000元,并给付逾期还款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秦某某对其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

4、内提供的证据有借条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关系。被告页岩砖厂辩称,沈某某向原告借款后,未经砖厂同意偷拿公章加盖了砖厂的公章。且砖厂已经承包给了沈某某,权利和义务应由沈某某承担和拥有。页岩砖厂是个体工商户,未出具委托书借款,因此,沈某某的借款与出租人无关,请法院驳回原告对页岩砖厂的诉讼请求。被告页岩砖厂为其辩解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明企业的性质。2、万顺页岩砖厂合伙协议书、承包合同一份;证明沈某某等四人承包砖厂,期间债权债务由承包方承担,与砖厂无关

5、。被告沈某某辩称,1、原告的借款是砖厂与原告的关系,被告沈某某只是砖厂的工作人员,不是本案适格主体。2、砖厂是个体工商户,厂长是钟日,应由钟日承担。被告沈某某为其辩解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1、工商查询资料,证明砖厂的基本情况。本案诉讼中,根据被告页岩砖厂申请,本院准许证人周秋兰出庭作证。证人周秋兰当庭陈述:页岩砖厂的公章是林伟负责管理,沈某某曾找借口,说是搞资质证盖章,将公章拿出去。经过开庭质证,原告对被告页岩砖厂提供的证据1的真实性无异议,但与本案无关;证据2真实性无异议,但不能对抗原告,是两

6、个被告之间的关系。原告对被告沈某某提供的证据1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借款是被告沈某某借的,借条有砖厂的公章,两被告应该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页岩3法艺花园官网:http://www.llgarden.com砖厂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可,但认为公章是加盖的;对被告沈某某提供的证据1无异议。被告沈某某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是砖厂借的,沈某某经手的;对被告页岩砖厂提供的证据1的真实性无异议,恰恰证明砖厂经营者是个体,证据2无原件核对,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即便有原件也与本案的沈某某无关。原、被告双方对

7、证人的陈述均没有异议。本院结合原、被告的举证和质证,认证如下:对原、被告确认的书证和证人证言予以采信,对原、被告提出异议但与本案有关联性的书证,因各自无相反证据予以否认,且该书证确与本案事实有一定关联性的,本院亦作为定案的参考依据。综合全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法律事实:被告页岩砖厂是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5月15日由被告沈某某与沈继照、袁小林、孟胜益等四人承包。被告沈某某为承包期间合伙负责人。2012年2月21日其以页岩砖厂、沈某某名义向原告秦某某借款70000元。并出具一份借条,借条内容为:“今借

8、到秦某某现金柒万元正。此据!万顺砖厂:沈某某2012年2月21日”。借条上在万顺砖厂具名处还盖有“临桂县四塘乡塘村某某页岩砖厂”的盖印。之后,原告催被告还款未果,于2012年12月26日诉至本院,要求两被告连带归还借款70000元及利息。本院认为,原告秦某某借款70000元给被告,被告沈某某认可,且有被告出具的借条为凭,被告页岩砖厂虽然对借款不认可,但从原告出示的借条上落有该厂和被告沈某某的名字,并盖有“临桂县四塘乡塘村某某页岩砖厂”的公章,因此,应确认被告页岩砖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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