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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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代码10530学号201230990028分类号D911密级博士学位论文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法治化研究学位申请人龙亮指导教师胡肖华教授学院名称法学院学科专业法学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searchontheLegalizationofPublicParticipationinAdministrativeDecision-makingCandidateLongLiangSupervisorProf.HuXiaohuaCollegeSchoolofLawProgramLawmajorSpecializationConstitutionaladministrativelawD

2、egreeDoctorofLawUniversityXiangtanUniversityDateJun,15,2017摘要随着行政民主化浪潮的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显然成为了题中之义。特别是反顾实践,近几年来,我国多地都出现了公众反对环保、能源项目的事件,大部分项目都因公众的反对不得不停止推进或者搁浅。这就逼迫我们必须直面和深入反思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问题所在。从此处出发,我们开始思考问题及其整体解决方案。传统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理论虽然意识到了参与的过程性,但却忽略了决策的监督性公众参与,以至于公众参与活动变成了线性的僵直过程。实际上,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应当包括预选方案制定参与、最终方案选择参

3、与、决策执行监督参与、效果反馈参与。这样的参与是一个闭环性的良性循环系统,具有真正的过程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在这个闭环系统中,我们发现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活动中有的五项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的提取有利于我们分别发现和解决问题。具体而言,包括参与范围、参与信息、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和参与效果,五者联通便是一个闭环式的系统。就其角色扮演而言,范围是基础要素,信息是前提要素,主体是启动要素,方式是方法要素,效果是连接要素。基于此,本文拟遵循以下思路推进命题论证。首先,理论准备,确定文章论述推进的话语基础、基本范围与过程要素。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遵循主权、多元主义、商谈逻辑,而其本质是公众与决策

4、主体通过建制化的信息流通机制,彼此影响和矫正偏好,进而形成最终的决策。在商谈语境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具有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价值。实现参与决策价值需要克服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思考和法治化推进是过程性的。因此需要树立过程性的问题发现和解决思路,提取公众参与的过程性要素,即作为基础的范围要素、作为前提的信息要素、作为启动的主体要素、作为方法的方式要素、作为连接的效果要素。通过《年度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和《公众参与计划书的编制》可以制度性的确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为后续参与奠定基础。其次,基本前提,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必要信息获取问题。参与信息的有效获取构成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基本前提,

5、应当从基本权利保障的高度去确立公众参与信息活动制度,因此提出信息权概念。从根本法(自然法)意义上提出的信息权并非是知情权的雷同与复制,而是比知情权位阶更高的一类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保障与落实,影响着公众参与前提的成就与否。信息权的保障机制需要从三个方面去构建:一是完成治理逻辑向主权逻辑的转变,实现信息权的宪法化;二是完成信息权的反向规范推演,实现信息权的具体化;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宪法审查制度,实现信息权的程序化保障。I再次,启动要素,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主体确定问题。参与主体的科学确定从源头上影响着参与活动的推进与最终参与质量的好坏。我国行政决策领域的公众参与实践状况并不

6、乐观,这表现在主体的确定问题上尤其严重,一方面是公众本身对参与的认识不足,很容易走向极端而导致参与活动过于情绪化,同时也容易缺乏参与动力;另一方面是公众参与主体不明确,这不仅表现在确定利害相关人标准的模糊,还表现在确定的程序不规范。为了克服以上主体问题,文章通过克服主体认知障碍激活公众参与动力,通过申请推定标准、实效影响标准、多元均衡标准精进利害关系人的识别,通过强化主体制度来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重推进。最终完成主体问题的超越。复次,过程影响,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方式选择问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方式从根本上决定着参与的质量。科学合理的参与方式设计选择会助益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质量。专家参与的形

7、式在新环境下面临正当性与有效性的多重考验,我们可以通过确立专家中立原则、平衡原则、公开原则、谋断分离原则去超越之。听证会是实体性公众参与最典型的形式,却存在行政决策听证适用范围狭窄、听证代表选任机制不健全、听证程序随意、听证笔录的效力和地位没有明确等问题。除此之外,公众参与方式的选择问题仍然是困扰理论与实践的巨大问题。通过提升参与形式的规范地位,完善核心途径,确立根据参与事项重要性和阶段性不同差序化选取参与形式的策略,可以基本解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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