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ID:34113118

大小:13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03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_第1页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_第2页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_第3页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_第4页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濉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教师[2009]10号)、《淮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淮教[2009]96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为契机,把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效,激励先进,多劳多得,兼顾公

3、平原则。  (四)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结果结合,自评与互评结合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和发放形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30%,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年发放两次。各校按规定,应在每学期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考核工作,并在下学期开学前将上学期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经人事局审批后,由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入教职工个人工资卡。  奖励性绩效工资除教职工的考勤、考量(工作量)、考绩(教育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业绩)津贴等基本部分外,还包括:  (一)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

4、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进行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班主任工作可以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或设立班主任津贴,按每人每月80—160元的标准,从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出,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绩效考核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班额大小、班级常规管理、班级学业成绩、班级学生巩固率等因素,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科学考核班主任工作,引导激励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参照附件2,制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中心学校、

5、局属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县教育局按照“同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人均奖励性工资标准的1.4倍×学校主要负责人总人数”的核定方法,从同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划出,设立校长津贴,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三)支教津贴。支教人员除享受原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额外,支教期间,每月再享受300元的支教津贴。支教津贴从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出。支教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支教人员在支教学校的绩效考核结果。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奖励津贴,该项津贴应单独从

6、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划出。  五、考核内容  考核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学校要根据考核指标要点(见附件1—3),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校长、副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情况,以及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政策执行、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

7、  (二)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情况,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三)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四)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支教、培训人员的考核,和绩效工资可比照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在考核内容中,各校要明确

8、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防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要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必要条件。同时,不得把升学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及工资分配  (一)考核方法  根据校长、教师和其他职工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结果结合、自评与互评结合等办法,同时可参考学生、家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