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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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二、实施机构:株洲县民政局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四、办理条件:1.城乡贫困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农村居民中纳入五保供养的除外);2.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017年度城市低保月人均收入低于450元);3.持有当地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无18-60岁劳动力的家庭,包括无儿有女但女儿全部外嫁他乡且无赡养能力的6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因父

2、亲死亡,母亲改嫁去向不明或无抚养能力,与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共同生活,其祖父母或近亲属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017年度农村低保月人均收入低于280元);五、申请材料:1.本人手写书面申请,收原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收原件(2张)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验原1件收复印件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5.属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情况的,需提供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属申请家庭成员中

3、有离异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六、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七、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理地点:株洲县渌口镇梅苑路(新汽车站旁)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九、办结时限: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十、物流快递: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十一、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4:00--18:00冬季:9:00--12:0013:00--17:00十二、咨询电话:0731-27612577十三、常见问题和易错事项:1.问:为什么未发放低

4、保补助金?答:因为身份证、账号不符合。2.问:低保补助金每月什么时候?2答:一般是当月底或下月初。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遗失补办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遗失补办二、实施机构:株洲县民政局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四、办理条件:1.属于本辖区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低保证遗失或损毁的。五、申请材料:1.身份证,验原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收原件;3.村社出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遗失证明,收原件;4.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损坏的,需提供原证,收原件六、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

5、3、审查4、决定七、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理地点: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九、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十、物理快递: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十一、办理时间:4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4:00--18:00冬季:9:00--12:0013:00--17:00十二、咨询电话:0731-27612577十三、常见问题和易错事项:无5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调整申请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调整申请二、实施机构:株洲县民政局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四、办理条件:1.属于本辖区内城乡最低生活

6、保障家庭;2.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故,需要调整救助金额的。五、申请材料:1.本人手写书面申请书,收原件;2.新增人口的身份证(复印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3.新增人口的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4.属申请人家庭有新生人口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属申请人家庭有因结婚新增人口的,需提供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属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情况的,需提供残疾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属家庭成员中因病支出费用较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补偿结算

7、单(需加6盖医院公章),收原件。六、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七、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理地点: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九、办结时限:全年可申请,每年6月、12月集中审批十、物理快递: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十一、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9:00--12:0014:00--18:00冬季:9:00--12:0013:00--17:00十二、咨询电话:0731-27612577十三、常见问题和易错事项:救助金由银行统一发放7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困难群众基本殡

8、葬服务免费申请二、实施机构:株洲县民政局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四、办理条件:1.具有本县户籍,且死亡后按照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2.城乡低保对象3.城镇“三无”人员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体。五、申请材料:1.《株洲县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收原件2.死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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