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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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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社会救助1.最低生活保障2.低收入家庭救助3.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4.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5.临时困难救助6.特困人员供养7.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负责科室(单位):第1-6项: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联系电话:88267810;第7项:市救助管理站,联系电话:88201184。-49-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本市户籍困难家庭申请条件1、具有我市户籍;2、申请前6个月及申请当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家庭财产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产权房屋总计不超过1套;(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
2、下人均存款不超过本市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除外);(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有价证券、基金的人均市值,不超过本市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均无工业、商业、服务业营利性组织的所有权;(6)第(2)项、(4)项相加总计不超过本市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办资料1、《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2、申请家庭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5、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申办流程申请人填写《广东省
3、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家庭成员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将相关材料递交村(居)委会协助申请→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受镇政府(区办事处)委托进行公示→镇政府(区办事处)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进行低保审批公示,决定批准的,签发《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常见问题及解答1、目前我市低保标准是多少?答:2018年我市低保标准是976元/月。根据《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有关规
4、定,每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会按照物价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作出调整。2、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每月可领取多少低保金?答: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额度是根据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助。举例:一个三口之家,家庭人均月收入是500元,按照目前低保标准976元进行差额救助,每人每月可获得低保金为976-500=476元,家庭每个月总低保金为476*3=1428元。3、纳入低保后除了享受每月的低保金外,还有什么其他优惠政策?答:凡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低保证通过有关部门可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子女助学、廉租住房租金减免、就业优先推荐、法律援助、临时困难救助
5、等优惠政策。-49-2.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对象本市户籍困难家庭申请条件1、具有我市户籍;2、申请前6个月及申请当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3、家庭财产参照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的。申办资料1、《中山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核表》;2、申请家庭户主身份证;3、申请家庭户口簿;4、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5、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证明材料。申办流程申请人填写《中山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核表》,家庭成员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将相关材料递交村(居)委会协助申请→村(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受镇政府(区办事处)委托进行公示
6、→镇政府(区办事处)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对拟批准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审批公示,决定批准的,签发《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常见问题及解答1、目前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多少?答: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高于本市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按2018年低保标准计算,2018年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范围为977元~1464元。2、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每年都会提高吗?答: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每年根据低保标准的调整作出相应调整。3、纳入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后,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答:可以享受低保家庭除低保金外在教育、医疗、住房、劳动就业、临时救助、临时价格补贴、法律援助
7、等方面同等的救助政策。-49-3.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对象本市户籍的困难居民申请条件1、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持有由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的人员: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②低收入家庭成员;③特困供养人员。2、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救助当月起过去一年内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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