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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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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ll0999分类号UDC密级论文题目:叠为级娃七鎏硕士学位论文行贿犯罪的一般理论与立法完善研究作者姓名:至玉指导教师姓名职务职称、学位及单位地址:墨垄堡墼丝贵州民族学院申请学位级别:亟±专业名称:刑法学论文提交日期;!!生蛆旦论文答辩日期:生目目学位授予单位:酉直遮选太堂答辩委员会主席:评阅人:——2007年4月日中文摘要根据‘‘透明国际”组织于2006年11月6日向全球公布的腐败指数排名看,我国的清康地位仍然远低于港、澳,台地区,这说明我国的反腐力度仍需要继续加大。常言道:“行贿不止,腐败何已”?在以往的
2、反贿赂犯罪斗争中,仅.仅1顷向于把受贿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的做法,其实不过是在“扬汤止沸”。而真正做到“釜底抽薪”的策略是:同等重视受贿犯罪和行贿犯罪,对其进行“双管齐下”的打击。因此加强行贿犯罪的理论研究对进一步开展反腐斗争意义重大。本文的总体设计是:将论述重点划分为‘‘行贿犯罪的一般理论概述”和“行贿犯罪的立法完善探析”上、下两篇,运用语义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经济分析等方法,通过对历史的本源溯求、现实的中外比较、将来的罪罚消长等方面的探析,对行贿犯罪这一犯罪群进行多角度的审视,力图在丰富研究该犯罪群的基
3、础理论同时,系统地提出行贿犯罪立法的具体建言。其内容简要概括如下:首先是概述行贿犯罪的一般理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从行贿犯罪的语义分析看,贿赂犯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些罪名的归类名称,这些罪名往往在行为方式或者侵犯客体等方面上联系较为密切,其中既包括受贿类犯罪,也包括行贿类犯罪。就本文的写作范围而言,行贿犯罪是指贿赂犯罪下的一组具有行贿共同性质一一意图用利益收买某种职权~一的犯罪群。其包括了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以及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罪。二、从行贿犯罪的历史分析看,对惩治行
4、贿犯罪行为的规定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证明了这样一个明显的特征:从“通钱”到“行月护到‘‘行求”再到‘‘行贿”的演变过程,可以说明从秦朝以来直至现代,历代的统治者为了维护维护社会秩序以满足统治的需要,都把收买官吏等的行贿行为视为不同程度的犯罪并予以相应的刑罚惩罚。三、从行贿犯罪的基础分析看,在很长的时期内资源总是处于相对有限的状况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改变,这样资源的稀缺就必然需要控制资源配置的权力机构存在,而权力总是有着天然的膨胀性和贪婪陛,只要某种资源管理权力存在,其被滥用、被收买的危险l生就不会消除,所以就自然不
5、可避免地给行贿犯罪现象留下‘‘钻营”的空间。加上传统文化留给当下社会的人情观念尚未能够克服狭隘性而转变成理智性,而“趋利避害”又是人的天性。所以,行贿犯罪因其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基础的存在而将在可预见的期间里继续存在下去。其次是探析行贿犯罪的完善依据。主要分两个方面:其一,从完善行贿犯罪立法的实然依据上分析其可行陛。通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刑法(典)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外国刑法(典)的规定相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刑法在行贿犯罪的种类、主观、客观和刑罚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这既说明我国刑法对该类犯罪的惩治处于“
6、不严而厉”状态,又证明我国刑法在该类犯罪上要借鉴港、澳、台地区和(《公约》及国外刑法中的一些规定是可行的。而且还要注意不能仅集中于强调刑法在定罪方面的修改,而忽略了在刑罚方面的完善,否则会招致刑法规定“又严又厉”的危险。理性的做法是:需要同时在定罪和刑罚两个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其二,从完善行贿犯罪立法的应然依据上分析其必要性。一是严而不厉的刑事政策决定必须修订其立法。因为要追求刑事理论E公.认刑法的公正性、谦抑性和人道f生三种价值并行不悖的发挥,对行贿犯罪问题的处理更需要落实‘‘严而不厉”的刑事指导思想。二是刑
7、法效益的经济分析要求必需完善其立法。/9d蜊聿经济分析的角度看,行贿者是有理J性且为最大利益的追求者,他之所以会从事行贿犯罪,因为对他而言,行贿犯罪的预期利润超过他的预期成本。所以从用刑法规制的角度看,要减少行贿犯罪的发生,就要减少行贿犯罪的收益,也就必需提高行贿犯罪的处罚成本一一增大处罚的可能性和增加处罚的严厉性。最后是提出行贿犯罪的修改方案。文章认为,行贿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其不曾被杜绝确实是有其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基础存在,回顾其过去的历史状况,展望其将来的发展变化,较为的务实做法是实实在在地谋求各种综
8、合治理的措施,竭力将其控制在人们所能够接受的心理范围之中。因此就当前刑事立法工作而言,总的完善方案就是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来修改旧罪和增设新罪。即:对于已有的行贿犯罪名,一是要完善行贿犯罪的犯罪构成内容,扩大其成立范围,主要是修改其主观目的、行为方式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二是要降低行贿犯罪的刑罚强度,保持刑罚的适度必要,主要是修改其刑罚的种类、幅度等等。对于尚未规定之行贿犯罪,应当借鉴法、美、日等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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