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

ID:33639095

大小:4.85 MB

页数:370页

时间:2019-02-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_第1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_第2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_第3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_第4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国证监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08ÄêÄ©¡¢2009创业板风险提示ÄêÄ©ºÍ2010ÄêÄ©Ó¦ÊÕÕË¿îÓà¶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ANSHANSENYUANROAD&BRIDGECO.,LTD.(发行人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8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2、,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1,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2011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的总股本7,485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股东齐广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王恩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

3、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三人外,本公司李艺等其他35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1、自2009年12月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前,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定的承诺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松森、齐广田、王恩义、孙斌武、金鹤绵、李艺、周伟、付健、孟凡冰、齐伟江、张南、闫南、薛

4、萍、于健等14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1-1-1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11年3月3日1-1-2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

5、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列示的

6、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全部内容。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5,585万股,本次拟发行1,9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48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股东齐广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王恩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三人外,李艺等35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一)自2009年12

7、月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松森、齐广田、王恩义、孙斌武、金鹤绵、李艺、周伟、付健、孟凡冰、齐伟江、张南、闫南、薛萍、于健等14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