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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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KylandTechnologyCo.,Ltd.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实兴东街18号崇新创意大厦2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2、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常熟路171号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重要信息(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发行股数:840万股(三)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四)每股发行价格:【】元(五)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3,347.05万股(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平及其关联方承诺:“自北京东土科技

3、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公司控股股东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平的关联股东张旭霞承诺:“自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4、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李平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李平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作为公司股东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薛百华、陈凡民、李明、张洪雁及其关联方分别承诺:“自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5、管理1-1-I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公司提出发行申请前一年内,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处直接或间接受让股份的股东:魏雪梅、赖国斌、张力子、陈千、姚庆、霍星阳、杨昕、张绍文、杭州萧湘分别承诺:“自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6、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梁永春承诺:其间接从李平处受让的50,000股股份,及其后转增股本增加的12,500股股份,合计62,500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锁定,其余部分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锁定。5、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华中实业、宋文宝、上海汇银、百金投资、上海力联、马化一、张国刚、彭庆波、黄剑超、江先惠、厦门光兴、曹立群、徐静、青岛中新、余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各自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九)保荐人(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年12月6日1-1-II北京

7、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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