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九十二年实施绩效奖金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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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政機關九十二年實施績效獎金計畫一、目的:行政院為強化績效管理制度,提高為民服務及施政品質,鼓勵機關增進施政效能,特訂定實施績效獎金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二、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全國行政革新會議結論行動方案﹂其中﹁行政文化議題總結報告二、具體建議:︵二︶調整行政管理措施:改革考績制度及實施績效獎金制度等作法,強化政府績效管理制度。﹂三、適用對象: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及年度進行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公務人員︵含駐衛警、技工、工友、聘用、約僱人員︶;至各機關所

2、屬臨時、額外人員,則由機關自行衡酌納入。四、績效獎金發給種類:(一)機關首長績效獎金:行政院各部、會、處、局、署及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各級行政機關得依據其所屬機關績效評核結果,分三級以上等第發給其所屬機關首長績效獎金。(二)單位績效獎金:各機關得依據其內部一級單位(含任務編組)之績效評核結果,分三級以上等第發給單位績效獎金。(三)個人績效獎金:機關首長得依據所屬員工之特殊績效或平時考核結果,即時發給個人績效獎金。五、績效獎金經費來源及額度:(一)經費來源:在各機關年度預算人事費項下

3、勻支。(二)經費額度:按各機關預算員額,以每人每年度最高新台幣五千元以內計算為限。各機關內經行政院核定支領獎金有案之人員︵如警察人員工作獎金、各醫療院所醫療獎勵金、工程獎金、不開業獎金、稅務獎勵金、﹒﹒﹒等︶,不列入計算。六、績效評核方式:(一)團體績效評核:1.為促進國家發展,提昇機關業務績效、落實組織及員額合理化、節約經費支出,行政院各部、會、處、局、署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要點規定,依據其組織、功能、職掌及重要業務推展之需要,規劃國家整體發展願景,擬定中程施政目標與年度施政目標,

4、陳報行政院列管並據以辦理年度施政績效考核。2.為強化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提昇行政績效與為民服務品質,行政院暨地方各級行政機關應依據其施政計畫擬定施政總目標、績效目標(機關內部一級單位應設定單位績效目標,附屬機關應設定機關績效目標)及績效評核指標,並選擇使用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要點之績效評估工具或其他績效管理工具(如目標管理),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就其內部一級單位及其所屬機關間之績效完成評比分等為原則。(二)個人績效評核:各機關應依據其各單位績效目標分列所屬員工之個人工作項目,並依

5、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之規定覈實辦理平時考核,據以發給個人績效獎金,或於員工具有下列特殊績效之一者,即時發給個人績效獎金:1.依據施政計畫訂定客觀及量化之具體績效指標,且超越目標達成率百分之十以上者。2.執行重要政令,績效卓著者。3.對於主辦業務能創新思考,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具有重大績效者。4.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搶救重大災害,有具體成果者。5.對於重大困難問題,提出有效方法,予以順利解決者。6.善用民間資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運用志工或推動機關業務委外作業等,

6、有具體績效者。7.辦理招商投資業務,有具體成果者。8.運用革新技術、方法或管理措施,具體開源或節流,績效顯著者。七、績效評核結果:(一)團體績效:各機關就所屬機關間及內部一級單位間之績效評比分等,作為下列績效評核結果之依據:1.評定所屬各機關及內部一級單位年終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例。2.按所屬機關績效考核等第發給其首長績效獎金。3.各機關得就其內部一級單位之績效評比結果分三級以上等第發給單位績效獎金。(二)個人績效各機關依據個人工作績效,由首長衡酌貢獻程度評定其年終考績及發給個人績效獎金。八、績效

7、獎金數額:各機關每年計算勻用之績效獎金數額,其中百分之八十作為單位績效獎金;其餘百分之二十作為個人績效獎金,當年度未核發之餘額可流為單位績效獎金。其發給數額如下:(一)機關首長績效獎金: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八萬元,並於各該機關績效獎金經費額度內勻支。(二)單位績效獎金:獲獎單位應衡酌所屬成員個人貢獻程度及工作績效依常態分配原則分三級以上等第支給為原則,不得平均分配。(三)個人績效獎金:全年度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萬元,受獎人數以不超過各機關員工總人數十分之一為限。九、機關首長或獲分配單位績效獎金之機

8、關內一級單位之所屬人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發給或參與分配績效獎金:各機關平時考核累積記過達三次或一次記一大過或年終考績列丙等或依公務員懲戒法受記過以上懲戒處分之人員。另各機關臨時、額外、約聘僱、職務代理人,得由各機關衡酌違反規定事實比照辦理。十、本計畫實施方法:(一)各機關應組成績效評估委員會審核訂定績效考評作業規定(施政總目標、績效目標、績效評估指標)及績效獎金發給規定,並應陳報上級機關備查。(二)行政院各部、會、處、局、署及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各級行政機關對於所屬機關之績效獎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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