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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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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编号:2017-002证券代码:871482证券简称:南方锅炉主办券商:恒泰证券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2、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南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经主办券商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第三条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的负责人,对
3、提供的信息披露基础资料负直接责任。1公告编号:2017-002上述责任人及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格式、时间第四条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第五条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最近
4、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七)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第六条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2公告编号:2017-002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
5、式向主办券商报送下列文件并披露:(一)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如有);(二)审计报告;(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六)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第七条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6、三)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3公告编号:2017-002第八条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向推荐主办券商报送下列文件并披露:(一)半年度报告
7、全文、摘要(如有);(二)审计报告(如有);(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及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五)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制作的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六)主办券商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第九条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为临时报告。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运管机构明文规定的披露事项;(二)律师事务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有);(三)其他重大事件;(四)主办券商建议披露的公司
8、认为可行的。临时报告应当加盖公司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第十条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4公告编号:2017-002(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第十一条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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