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前企业所得税法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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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汇算清缴前企业所得税法专题学习又是初冬,又接近汇算清缴时,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学习大幕就如春晚般准时,企业所得税政策内容也是精彩丰呈,然万变不离其宗,《企业所得税法》才是所有政策之至尊宝典,笔者试对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做专题学习。总则总是解决根本性的大问题,《企业所得税法》总则4条也不例外,第1条明确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及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立刻现实将外资企业包括在内,实现了两法合一,然而又明确合伙企业不在此列,目前在企业融资形势分外吃紧的情况下,有限合伙的私募股权基金俨然已成为合法民间融资的不二选择,那么合伙企业究竟如何纳税呢?专题1:合伙企业,将进

2、行专项讨论。紧跟着合伙企业专题的是对“经济意义上的重复征税(专题2)”进行讨论。公司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如果分给个人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笔利润两个经济主体都在征收所得税,是不是重复征税呢?对此重复征税又当如何消除?其实合伙企业就是消除经济意义上的重复征税的最好经济体,而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也是致力于尽可能消除经济意义上的重复征税。法第1条,还鲜明的显示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际上是法人税制,2008年以前以“独立经济核算”作为判断纳税人标准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法人作为纳税人势必会引起总公司与分公司所在地税源之争,如何解决呢?专题3:法人税制与跨地

3、区经营汇总纳税制度,将回顾汇总纳税政策,探讨政策利弊。法第二条继续对纳税人进行细分,纳税人又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注意了,这里的居民可不仅仅指注册在中国大陆的企业,那些注册在几个国外小岛(如维尔京、香港之流),实际经营机构却在天朝大国,披着羊皮的狼,也属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居民企业,如中移动、中海油就是如此。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专题(专题4)将对此进行讨论。相对应居民企业的就是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并非共和国之子,因此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进行纳税,那么什么是来源于境内所得呢?例如:香港的设计公司在中国境内干活儿,就算是在境内有了机构场所,其劳动报酬

4、就是来源于境内所得,如果这个设计劳务,一部分活儿在境外干,一部分在境内干,就要进行划分,好麻烦的。双边协定干脆规定,如果在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其所得全算是境内的,否则全算是境外的。那么机构场所和常设机构又什么区别呢?税收协定对此如何界定呢?专题5:“机构场所与常设机构”将对此进行讨论。除了劳务外,销售货物、转让股权、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到底咋算来源于境内所得呢?专题6和专题7继续进行讨论。而专题8则总结两张表格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归纳总结。法第4条规定了三类税率,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预提所得税,从而设定三个专题对三类税率的来龙去脉进行专题研究。法第一章

5、共四条,分别对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三个根本性的税制要素进行了界定,只总纲之总纲。如果说第一章总则总揽全局的话,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核心内容。法第五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类扣除,从而给出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框架,那么什么是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又何区别呢?专题十二对此进行探讨。应纳税额的缴纳必须通过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的基本框架即根据法第五条而来,专题十三对纳税申报的基本框架进行了讨论。亏损弥补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内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对亏损进行了具体定义,那么查增的所得额如何弥补亏损?股

6、权转让损失的亏损如何弥补?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亏损如何弥补?专题十四结合具体的亏损弥补问题,进行了专项讨论;专题十六则结合资产重组对存续企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弥补进行探讨。专题一:合伙企业2006年通过的《合伙企业法》(修订后),自2007年6月1日实施,新《合伙企业法》有了新的重大变化:第一,将合伙企业区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而言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就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获得固定收益,有限合伙人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为私募股权基金融资大开方便之门,目前私募股权基金大多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

7、第二,将合伙人扩大到法人也可以作为合伙人。国务院进一步规定,非居民也可以在境内创设合伙企业。税收政策:1.财税【2000】91号文件,合伙企业所得的计算进行了规定。2.财税【2008】65号文件,对合伙企业的若干扣除项目,进行了修订。3.财税【2011】62号文件,将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扣除额提高到42000元(每月3500元)4.国税函【2011】84号文件,合伙企业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的分配比例,由合伙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5.财税【2008】159号文件:无论是个人合伙人,还是法人合伙人,都采取“先分后税”的基本规则。政策模糊点:

8、1.个人有限合伙人取得所得是否可以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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