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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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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的名称:###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第二条集团的性质:以推进###省艺术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目标,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的,以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为主要形式,由职业教育院校、相关企业、演出团体及社会有关单位等自愿参加的协作、合作组织,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的专业联合体。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以诚信为本,以契约为保证,以合作项目为依托,以有限资本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为主要内容,自愿结成的跨区域、跨行业、多元化的教育集团。第三条集团的宗
2、旨: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整体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增强总体实力。通过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学校与演出团体、科研机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职业教育院校为主体、以企业和演出团体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提高职业院校适应市场的竞争力。充分发挥群体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打造###艺术类11职业教育品牌,提升艺术类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省经济区建设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第四条集团的准则:平等、合作、创新、共赢。第五条集团的制度:实行董事会常任制。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六条集团的目标:通过组建艺术类职业教育集团,加强职业院校、企业、演出团体、行业
3、协会之间的多元化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为###省经济区提供优秀的艺术类技术、演艺人才。第七条集团的任务:1、实现中、高职的人才培养对接,沟通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开展联合办学,共同联手打造艺术类新型人才;2、实现校际、校企和空间优势互补,建立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探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本运作的新模式;113、实现师资和专业的优势互补,探索教学改革和学分互认,组织对专业设
4、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计划、质量考核标准等有关人才培训的事项进行研讨和交流,在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4、实现职业资格和培训考核鉴定以及工作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学报学刊等短缺资源的共享,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验及专业课教师、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支持,建立新型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5、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企业资源的相互共享,开展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进行科学和技术开发、“订单式培养”、举办校企联谊恳谈会,满足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用人的需求;6、开展集团成员内部的交流活动,举办加快发展艺术职业教育高层论坛,进行集团化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趋势和发展走向的理
5、论研究和实践探索;7、开展与省内外其他兄弟产业(行业)职教集团的交流活动;8、以集团名义,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与国(境)外职教机构进行合作;9、拓展领域,开展与加快发展和艺术职业教育相关的其他业务。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形成生源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就业链、成果转化链、继续教育链11,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进步、提高和发展。第三章机构组成与管理第八条###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由成员单位组成,实行董事会制。第九条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恪守集团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较高和社会信誉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有较大影响与较强实力的企业、演出团体、科研单位等,经申请并
6、经集团常务董事会批准后,可成为集团成员。第十条加入集团程序:1、提交申请书和单位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2、经常务董事会考察并讨论通过。第十一条集团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集团总部设在南京艺术学院内,集团设董事会、常务董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董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常务董事会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处设在董事长单位,是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事务。第十二条11集团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代表,担任集团董事。董事原则上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工作及有关活动。集团董事须
7、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2、热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和学习型企业建设;3、一定的职业教育工作经历或一定的企业工作经验;4、身体健康。第十三条董事会设立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首任董事长由牵头学校法人担任,任期结束后,再由董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董事长指定。原则上各职务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第十四条董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应根据平等、公正、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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