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ID:32821904

大小:60.8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2-16

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_第1页
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_第2页
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_第3页
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测井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在油田勘探开发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油区生态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实现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和油田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定,把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纳入单位整体规划和生产、科研的全过程。第三条公司实行行政正职环保负责制,行政正职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重大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决策。技术监测中心是公司环境

2、保护工作的管理及对外联系部门,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条各单位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按公司要求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环境保护是公司各单位和全体职工应尽的责任,职工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对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第七条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编制填报程序和审批制度,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

3、放达标。第八条建设单位要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需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批复后,方可委托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第十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集团公司或油田环保部门预审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不得批准建设。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如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建设项目

4、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同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第十三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十四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检查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和建设项目准备试生产的开始时间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并提交试运行报告,由公司主管部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第十五条试运行期间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该项目试

5、运中(试产)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监测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将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情况、实际处理能力、处理效果、排放污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资料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第十六条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验收材料。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排污指标和竣工验收报告,由公司主管部门向油田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第三章放射性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八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管理,必

6、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第十九条从事放射性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放射源及同位素的基本特征、防护知识、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有关规定,每个放射性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性物质操作以前,必须穿好戴牢个人的防护用品及个人剂量监测器具。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要严格限制放射性受照射人员,一切无关人员,都要远离放射性场所,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第二十条为避免放射源、同位素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在生产过程中,装有放射性源、同位素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桥梁、陡坡、弯窄道等危险地带停车。完成生产任务后,立即将放射源、同位素入库保存,严禁带源车辆乱放。第二十

7、一条放射性保管人员,对入库的放射性物质,要登记、签字、建帐,一定要做到数量清楚,分类存放,射性物质的领取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第二十二条从事开放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用完后,要送交规定地点,统一暂存、管理,并由主管部门定期送交到有相关资质的部门或单位处理。第二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向水体排放放射性废水,必须符合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第二十四条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在污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内容包括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状况及事故的性质、污染危害程度、经济损失、处理意见、整改措施等,公司主管部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