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是的,理论上是可以这样,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会发现这会给日后查账时带来无谓的烦恼。 二、填制凭证的误区: 误区1: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什么是白条?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明(或收发证明)。很多财务人员认为所有的白条是不可以入账的。其实并不是这样,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发票。如: ①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
6、赔偿费用。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② 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③ 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④ 离职补偿; ⑤ 丧葬费; ⑥ 死亡赔偿; ⑦ 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可根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作为记账的依据。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翻阅《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还可参看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12月21日颁布的《企
7、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苏地税规[2011]13号)[注:这是目前对扣除凭证规定较系统较详细的地方法规。 误区2:收据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 凡是收据就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不是。有此观念的同志是将做账与税前扣除相混淆了,理由如误区1所述,不赘述。 凡是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非也。部分收据,如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例如: ① 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② 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③ 捐赠收据; ④ 工会经费收据; ⑤ 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