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刑事与解制度背后价值冲突与解决

公诉案件刑事与解制度背后价值冲突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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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诉案件刑事与解制度背后价值冲突与解决摘要:刑事和解制度是在融合中国本土“和合”思想和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前提下,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导向下,在总结中国刑事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不同于西方辩诉交易的新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但在此制度设立背后体现了长久的观念、理论冲突,制度本身也是在平衡多方利益诉求和实践利弊之后构架的严谨、附条件的尝试。关键词:刑事和解价值冲突解决方法新刑事诉讼法以法律形式将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制度作为特别程序固定下来,将刑事和解制度适用范围有条件的由自诉案件拓展到公诉案件领域,创新了公诉案件处理程序。制度必然具有利弊两面,尽管这种制度在理论和实务界的呼吁和论证

2、由来已久,但是制度能否实行取决于利弊因素的权衡比较,公诉和解制度也不例外。本文将从观念,实践角度分析这种价值冲突,并尝试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冲突的解决方法。一、价值冲突刑事和解理论通常是指与传统刑事诉讼程序相对的,“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帮助,使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相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刑事司法制度”[1],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和解。意图通过和解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尽快恢复,促进加害人真心悔过并回归社会,重视被害人的利益诉求,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节约司法成本等。而传统的刑事法观念中将犯罪理解为孤立的个人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需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诉从而实现刑罚权,不受被害人、被告人等左右[

3、2],重视公权打击犯罪,用刑罚强力维持社会秩序。所以两种制度在形式上看水火不容,因为刑事和解可能是对国家刑事制裁机制的突破,从而易使刑法权威丧失。(一)观念冲突刑事和解制度的支持者在中西文化中都找到了制度的思想渊源,如中国社会自古就有'‘和为贵”、“无讼”社会的理想,并且在古代刑事司法实践中就有“戏杀减刑”的做法[3]。西方社会中犯罪人人权思想、刑事契约思想、个人本位刑罚观和复合正义理念等都是和解制度的思想基础[4],在圣经中有“你们宽恕别人的罪,天父也会宽免你们的罪”诸如此类的表述[5],可见对人权的考量。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长久以来的国家本位刑罚观,强调国家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的主导

4、作用。此外普通民众的报应理念和强调正义的实现方式是多样的,报复理念不能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复合正义格格不入。普通民众的刑罚观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而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会使公众对于习以为常的正义理念产生怀疑。(二)实践冲突在实践层面上冲突更为明显。有学者在实务总结中指出“对于涉及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及过失犯等完全可以通过刑事和解调处的案件,司法机关不得不依照法定程序起诉审判,一方面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会使以上人员因羁押而交叉感染,使其被打上犯罪烙印而为社会唾弃”[6]。刑事和解制度的出发点是缓和矛盾平息怨恨,保护被害人和真心悔过的加害人,软化刑罚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总结刑

5、事和解制度有以下利处:一是社会中存在非正当化的“私了”现象,对其进行法律改造可以在解决纠纷同时提高判决可接受性,减少申诉和上诉;二是各方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限制了司法权;三是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刑罚负面效果,增加刑事责任承担形式。但也有可能导致一些弊端的产生:一是对于平等的影响,富人可能因为有能力提供较多的经济赔偿而出现“花钱买刑”的问题,进而使公众产生对于司法的不信任乃至于仇恨,最终使人们认为“无情的刑罚不是正义的伸张而是强力的凌辱”[7];二是其他力量介入本身并未独立的司法可能会导致司法公信力丧失和腐败;三是在实施过程中加害人可能为减轻处罚违心认罪,在和解制度下拥有很大决定权

6、的被害人也可能因为胁迫而非自愿和解,最终背离制度的初衷;四是弱化了刑罚的预防犯罪作用。以上种种弊端都是灾难性的,不能不慎加考虑。二、解决方法新刑事诉讼法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考虑,设置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诸多条件。(一)加害人真诚悔罪并且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真心悔过的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此程序启动的条件。这样可以使违心认罪谋求从轻处罚和“花钱买刑”等情况被禁止,最大限度的保障和解制度的设立初衷;(二)和解的达成最终需公安司法机关审查,在程序上保障了被害人和解意愿的自主性,因为一旦被害人非出自真意而是迫于压力同意和解,将最终不被审查通过;(三)严格限制了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根据法

7、律规定,刑事和解仅适用于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除检察院自侦案件外,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以及除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渎职犯罪以外可能科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案件等。即轻罪且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才能使用;(四)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和案件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且最终在审判时人民法院可以从宽处罚。以最大的理性使用刑事和解,争取获得和解制度的理想化效果。参考文献:[1]刘凌梅.西方国家刑事理论与实践介评[J].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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