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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证券代码:600501证券简称:航天晨光编号:临2018—008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3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2、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13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86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204号《验资报告》。(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889,116.1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96,794,561.
3、87元(公司已于2017年4月12日前归还16年度用于暂时补流的4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1,094,554.27元。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中50,594,554.27元用于募投项目,153,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00,000,000.00元,本期收回247,000,000.00元),277,5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人民币777,889,116.1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3,13
4、5,258.4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1,868,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9,156,374.56元,系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5、,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明细如下: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三元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11340104001312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3500台新型一体化城市垃圾收运环保车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6、”),账号为55086699640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航天特种压力容器及重型化工装备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3、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200159503605252201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油料储运及LNG运输车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4、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590204241070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7、其他用途。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专户已经注销。5、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81899991010003013563,该专用仅用于公司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油料储运及LNG运输车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于22015年7月10日分别
8、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