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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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300124证券简称:汇川技术公告编号:2012-056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财务总监刘迎新、监事会主席柏子平、监事张卫江、监事吴妮妮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兴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支付管理逐步集中化的需要,公司决定将苏州汇川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以及存放于浙商银行无锡分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更换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进行存储与管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2年11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

3、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中投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就新开设的两个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中投证券、浙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0014501000

4、59330506)上的资金余额为775.65元(募集资金产生利息)。上述专户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通电子”)整体资产,并对汇通电子进行改造和添置设备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而设立,随着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设立及收购事项的进展,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该专户,结余的775.65元利息收入将全部转入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22001450100059111657。实际转入金额以转入当天账户上的余额为准。拟注销账户情况如下:开户行:中国建

5、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22001450100059330506上述专户注销后,长春汇通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中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10122000229753)上的资金余额为2,087,293.12元,该余额基本上为2012年10月20日定期存款到期产生的利息。上述专户为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6、金投资项目中“生产高性能变频器”、“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四个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而设立,截至2012年9月30日,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该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了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将全部转入公司另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75010122000527155。实际转入金额以转入当天

7、账户上的余额为准。拟注销账户情况如下: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75010122000229753上述专户注销后,苏州汇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特此公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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