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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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委员会,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业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

2、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分类建立健全产地准出管理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生产主体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健全准出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三品”获证单位要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

3、生产记录审核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方面因素,明确标准化管理要求,通过操作规程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规范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操作和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对象,严格记录管理,记录保存二年。农产品销售前,应当对农产品的生产、用药等记录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生产标准和安全釆摘期规定的,经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售。开展自律性检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三品”获证单

4、位必须建立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质量检测制度。所生产的农产品在上市前,应当分期分批安排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并妥善保存检测报告或记录;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及时检测的农产品,销售时应当提供“三品”认证等质量证明,或产地准出证明、销售凭证等责任证明。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及联系方式、产品认证登记情况等信息,并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米取附

5、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加强质量追溯管理。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三品”获证单位,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或数据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以追溯到责任主体为基本要求,建立农产品编码数据库、生产主体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等,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三、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快建立食

6、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因地制宜地按照产品类别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将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认证标志、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质量证明,以及生产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销售凭证等责任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要围绕市场准入要求,积极开展产地准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责任证明在产地准出和全程监管中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由企业或合作社根据生产记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检测质

7、量安全合格证明,出具农产品质量证明或责任证明文书;其他农产品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由县级农业部门指定机构或委托乡政府、村委会根据生产记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记录,出具《农产品产地证明》。证明文书格式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追溯要求。四、加强执法监测管理强化检测检测。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快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对实行产地准出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应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服务和指导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农业

8、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农产品生产中的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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