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ID:47918046

大小:15.59 KB

页数:1页

时间:2019-10-29

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_第1页
资源描述:

《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第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二条基地农产品生产者必须按照《四川省农业地方标准汇编》中相应规程规范生产。第三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购置、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第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要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第五条农产品基地须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和检验合格报告(或产品认证等质量证明材料)后出具“农产品产地证明”方能上市销售。第六条产地证明由都昌街道统一印制。出具产地证明,

2、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七条依法实施植物检疫,依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