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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8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为了确保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第三条 学校地址1.东海校区(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2.永春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邮编362600
2、)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第七条 学校简介: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890年。学校占地面积近500亩,目前教职工383人,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努力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
3、“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和监察组。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学校招生录取
4、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2015年秋季我校拟面向全国招生(福建、山西、安徽、河南、贵州、云南、甘肃、广西),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统招计划754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320人。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第十条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特教
5、方向)、学前教育(英语方向)、学前教育(艺术方向)、早期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休闲服务与管理、主持与播音、体育教育、舞蹈教育(学前方向)、艺术教育(学前方向)。第十一条收费标准1、学费:(1)大专一般专业,每学年6000元/生;(2)大专艺术类专业,每学年7200元/生;注: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执行。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0〕59号文件收取,500元/每生/每学年(永春校区600元/每生/每学年)。3、
6、代办费:预收900元,多还少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第五章助学政策第十二条助学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1、录取方法:我校执行各省制订的2015年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于福建省内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模式录取;对省外考生,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志愿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起
7、点五年制专科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学〔2015〕3号文执行。2、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8、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毕业后担任教师的要求(身体外貌正常,语言表达清晰)。4、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5、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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