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23387
大小:5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11-19
《国立台湾学院环境保护暨职业安全卫生中心场地借用申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國立臺灣大學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場地借用申請環安衛中心101.6申請單位單位主管核章聯絡人姓名聯絡人e-mail聯絡人電話申請日期借用日期(下表以”月/日”表示)借用場地名稱建議容納人數全日上午下午晚間永續廳100永續廳含錄播系統100101展覽室25104教室註一105教室50審查結果□同意借用,費用共元□不同意借用環安衛中心主任說明:一、104教室鋪有木質地板,無固定座位。二、各場地借用免費提供視聽設備及麥克風,永續廳錄播系統除外。三、逾時使用以15分鐘認定,超過15分鐘後即收取逾時使用費。逾時使用按比例收費。四、本校
2、各單位借用按7折優待收費。但星期例假日及晚上不優待。五、另繳交押金1500元,押金於場地設備歸還點收無誤後,照數歸還。國立臺灣大學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場地借用要點1.凡申請借用本中心場地者,應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活動內容說明文件,活動包括一般演講會、研討會及經本校或本中心同意之校內集會或活動,應經本中心同意後,始得借用。2.借用人應於本中心同意後,即預約後二週內繳納場地費用之半數為訂金,否則視為放棄借用,其餘額於活動辦理前三天內繳清。3.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使用時,應於借用日一個月前通知借用者放棄借用,並無息退還所繳之
3、費用,借用者不得異議及請求賠償。4.場地借用時間全天為8時至17時,上午為8時至12時,下午為13時至17時,晚間為18時至22時,各場地座位數及收費標準請參考下方表格。5.借用單位如臨時放棄使用,已繳納之費用概不退還。但因天災或不可抗力等事由致無法使用時,得來函敘明理由向本中心洽退原繳之費用。6.借用單位如逕自轉借他人、使用事實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或違背政府法令及本校規定者,本中心有權要求借用人立即停止使用,不得異議。7.本中心各項設備、借用器材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移動或私自架設,借用本中心各項設備或器材,均應妥善維護。有破壞毀損者
4、,應負損害賠償責任。8.本中心場地全面禁止吸煙,亦禁止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所借用場地內。9.標示牌、海報或宣傳標語應經本中心同意後,始得張貼。活動結束後花圈、花籃或其他非屬本中心物品,借用單位應負責當日清潔及運離本中心。10.借用單位攜進本中心之貴重財物、設備及資料,應自行派員妥為保管。有遺失或損毀者,本中心概不負責。名稱座位數目借用費備註全日半日晚間永續廳16013000700080001.104教室鋪有木質地板,無固定座位。2.各場地借用免費提供視聽設備及麥克風,永續廳錄播系統除外。3.逾時使用以15分鐘認定,超過15分鐘後即
5、收取逾時使用費。逾時使用按比例收費。4.本校各單位借用按7折優待收費。但星期例假日及晚上不優待。5.另繳交押金1500元,押金於場地設備歸還點收無誤後,照數歸還。錄播系統 250015002000101展覽室35350020002500104教室備註1200012001500105教室63550030004000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