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

ID:30176374

大小:138.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12-27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_第1页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_第2页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_第3页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_第4页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注:黑体为增加内容方框为删除内容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商品生产、销售或者服务的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本条例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遵循国家保护、经营者自律

2、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2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协会职能,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工作,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

3、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六条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和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在制定涉及消费者的行业规则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不得作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促进消费者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七八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以及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等权利。-27-第八九条 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权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具体规则,并征得消费者同意。但法律、法规要求登记消费者信息的除外。消费者明确要求经营者删除、修改其个人信息的,经营者应当予以删除、修改。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本条例

5、所称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性别、指纹、血型、病史、职业、学历、住址、联系方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第九十条 消费者享有生活安宁不受损害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上门宣传推销,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商业性信息,也不得以电话、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商业性信息。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向消费者支付费用。第十十一条 消费者享有下列监督权利:(一)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如实向大众传播媒介反映;-27-(二)对行业

6、协会制定或者经营者约定的规则中不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三)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其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一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合理的安全要求。第十二十三条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

7、务的性质,明示下列事项:(一)商品的名称、价格、性能、用途、规格、质量标准、等级、主要成份、净含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及投诉方式;(二)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转基因原料的;(二三)商品的组装者或者分装者的名称,分装日期、地址、联系方式;(三四)服务者的资质,服务的项目、内容、规格、质量、收费标准、注意事项、限制条件,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危害情况的警示。-27-第十三十四条 经营者销售存在质量瑕疵的产品,应当如实说明瑕疵情况及使用风险或者不良后果。

8、第十四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一)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四)骗取消费者价款、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五)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时谎报用工用料,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