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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关于印发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国抽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综)函〔2018〕26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8年宁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国抽任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8〕1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年国家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食品抽检(以下简称为“国抽”任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
2、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抽样检验为抓手,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 二、工作任务 2018年“国抽”任务主要涵盖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29大类、 56个食品品种、163个食品细类,共3290批次。 (一)抽样对象。宁夏行政区内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食品生产
3、企业除外)和大型餐饮企业以及部分食品流通企业。要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和地方特色食品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 (二)抽样时间和频次。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任务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的1/12。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比如枸杞抽样最佳时间为6月-9月,马铃薯淀粉抽样最佳时间为10月-12月。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抽样工作。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见附件6)
4、。 (三)抽样区域、环节和场所。抽样覆盖全区5个地级市的所有县(区)、乡镇和行政村。在生产环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抽样人员应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要求被抽样单位自行提供或自行送检。餐饮环节采样要涉及各类型餐饮单位,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组织实施 (一)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根据国家总局的要求,经国家总局审查认定和招标确定的承检机构承担2018年“国抽”任务的食品抽样和检
5、验工作,具体承担各品种的检验机构待抽检任务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配合承检机构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开展抽样工作。 (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实行抽样与检验分离制度,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采样人员应使用移动抽样终端(pad和便携式打印机)和国家总局抽样APP软件实施抽样,现场打印抽样文书。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承检机构应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有效的电
6、子版检验报告,不合格检验报告上传的同时要告知自治区局稽查局。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自治区局稽查局,并抄送国家总局;同时说明检出物质的属性,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限时报告情况表》(见附件4、5)。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可直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打印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抽样单和抽样检验告知书。 抽样编号规则:由英文字母GC加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GC为“国抽”的拼音首字母,编号前2位为2018年年份“18”,第3至4位为宁夏编号“64”,
7、第5至8位为抽样单位机构代码,最后5位为流水号,流水号为抽样单位确定的内部流水号。例如:宁夏食品检测中心机构代码为“8202”,该中心抽取的第1个样品编号就是“GC1864820200001”。 (三)信息公布。自治区局负责每周按照总局要求格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国抽”任务中的全区食品抽检信息,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同步发布。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根据稽查局的信息核实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进行公示。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在送达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局稽查局反馈信息核实情况,填报
8、《2018年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核实确认表》(见附件3),稽查局在2日内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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