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府发〔2014〕24号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

ID:30119713

大小:96.5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2-27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_第1页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_第2页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_第3页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_第4页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渡口府发〔2014〕24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大渡口府发〔2014〕24号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大渡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19—2014年9月29日大渡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严禁“三边”工程,严格执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实行清单计价进行招投标,规范工程变更

2、程序,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大渡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可支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进行增、减、调整、修改等。根据设计变更所涉及工程规模、标准等具体情况,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变更原则第四条—19—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

3、程变更划分为:(一)项目业主变更:项目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社会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二)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或其驻工地代表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原设计中存在的错、漏、缺,提出设计修改或因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三)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四)施工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第五条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符合下列条件之

4、一的,可以考虑工程变更:(一)因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出入较大的;因施工条件所限,材料规格、品种、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的。(二)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而能节省原材料,或者可少占用耕地,并便利施工,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三)能提高技术标准,减少工程病害,便于采用新技术,提高工程使用年限或者提高服务等级,而不增加投资或者增加较小数量投资的。(四)由于铁路、水利、农田、矿山、环保、—19—文物以及地方工作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变更设计的。(五)国家在环保、节能等各方面提出新的强制性规范要求,需要

5、变更设计的。(六)区委、区政府按法定程序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涉及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二)涉及有关规划、抗震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内容的勘察设计变更。(三)建设工程勘察。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

6、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四)房屋建筑工程。1.建筑。—19—(1)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减层数或局部增减夹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涉及变更规划审批指标的),改变建筑标准(如: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3)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4)改变外立面和涉及主体结构改变;(5)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6)改变消防设施、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通

7、道等;(7)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8)因政策调整、技术规范调整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进行节能设计重大变更的(包括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改变围护结构保温方式、改变墙体材料类型或厚度、改变保温材料类型或厚度、改变外门窗、采用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改变采暖及空调系统方案、公共建筑改变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其它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行为)。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安全等级及设计使用年限;(2)改变结构体系及其主要受力构件尺寸;(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4)改变基础型式或地

8、基处理形式,或因勘察报告变更引起的基础型式或地蕊处理形式变更;—19—(5)改变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或位置;(6)改变用途且使用环境发生变化;(7)装饰工程变更影响主体结构的;3.给排水。(1)因建筑规模、使用性质与功能等改变,影响给水排水系统设置、设计参数与系统设计等需要修改;(2)因建筑规模、使用性质与功能等改变,影响消防系统适用的规范选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