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府办发〔201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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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渡口府办发〔2018〕63号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大渡口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9—大渡口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

2、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规范全区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精神,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

3、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组织领导—9—成立大渡口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委、区体育局、区消防支队、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负责专项治理综合协调工作,

4、由区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治理对象(一)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文化、体育、共青团、工商等行政部门审批,超范围或无照无证非法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教育咨询、艺术培训等机构)。(二)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及学校教师。四、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一)安全隐患。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办学培训场地改变建筑原使用性质、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二)无照无证。—9—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

5、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三)有照无证。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四)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

6、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信息等要向区教委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供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五)组织考试竞赛、培训与招生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

7、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9—(六)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五、职责分工各单位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组织实施,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区教委:负责对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

8、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整治。牵头对由教育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对培训机构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进行纠正,对培训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及竞赛”“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等行为进行查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纠正查处培训机构不规范收费行为,防范、降低因乱收费、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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