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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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  单选1’x15多选2’x10名解3’x5简答5’x4论述10案例10’x2  名词解释  1.强制缔约:根据法律制度规范及其解释,为了一个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在无权利主体意思(转载于:写论文网: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拘束的情况下,使一个权利主体负担与该受益人签订具有特定内容或应由中立方指定内容的合同的义务。  2.交错要约:又称要约的吻合,当事人一方向相对人为要约,适值相对人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均不知有要约的现

2、象。  3.情事变更原则: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4.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相对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5.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

3、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6.附和缔约: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7.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其债务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简答  1.合同自由原则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

4、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答: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与合同有关的事项享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古典的合同自由原则主要包括当事人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和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在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合同自由原则具体包括一下内容:①缔约自由,即根据本人的需要和意愿而决定是否与他人缔结合同的自由。这是合同自由原则最基本的要求,是享有其他方面的决定自由的前提。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决定选择何人作为交易伙伴,决定与何人缔结合同,任何人均不负有必须与特定人缔约的义务。③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即就具体的交易内容、权利义务的分配、合同风险的负担、违约责任的确定、发生纠

5、纷时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与交易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都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④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即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间内,当事人都有权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⑤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即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所订立的合同采取何种形式。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区分的法律意义  答:  ①责任轻重不同。有偿合同债务人所负注意义务程度较高;无偿合同较低。  ②主体要求不同。有偿合同中,订立合同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订立重大的有偿合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接受赠与等,限制行为能力人

6、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但在负返还原物的无偿合同中,仍然须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③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对于有偿的明显低价的处分行为,只有当债务人及其第三人在实施交易行为时有加害于债权人的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

7、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④有无返还义务不同。《物权法》上,如果无权处分人通过有偿合同将动产或不动产以合理价格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使该第三人终局地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如此,在该第三人已付清价款或支付部分价款时不返还原物,该第三人未支付价款时是否必须返还原物尚存争论;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务转让给第三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不构成善意取得,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返还原物义务。  3.一般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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